江蘇震澤鎮慈云大道污水主管提升工程震澤鎮慈云大道污水主管提升工程招標公告
震澤鎮慈云大道污水主管提升工程施工招標公告(資格后審)
編號:E3205091862000599001001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震澤鎮慈云大道污水主管提升工程(項目名稱)已由蘇州市吳江區行政審批局(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吳行審核發[2024]4號(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蘇州市吳江震澤生活污水處理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自籌資金(資金來源),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震澤鎮慈云大道污水主管提升工程(標段)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2.1.1建設地點:吳江區震澤鎮慈云大道
2.1.2建設規模:新建污水管道約1800m,最大管徑DE630
2.1.3合同估算價:552.73萬元
2.1.4工期要求:80日歷天,
計劃開工日期:2024年11月07日,竣工日期: 2025年01月25日
2.1.5其他: /
2.2招標范圍:施工總承包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2)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相關規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且具備有效的建筑施工企業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資格),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2)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項目負責人執業范圍之內。
(3)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3.3投標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應具備其他要求:
? ?投標人 ?項目負責人 承擔過類似工程;
類似工程認定標準:/
□近兩年內(從截標之日起倒算),企業和擬派項目負責人沒有因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以他人名義投標、騙取中標、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受到建設等有關部門行政處罰的;
□近一年內(從截標之日起倒算),企業沒有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不含項目負責人多投多中后放棄)、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
□近三個月內(從截標之日起倒算),企業沒有因拖欠工人工資被招標項目所在地省、市、縣(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
□近五年內(從截標之日起倒算),投標人或者擬派項目負責人在招標人之前的工程中沒有履約評價不合格的,履約評價不合格的名單如下: 。
3.4其他要求:
(1)本項目執行蘇信用辦〔2018〕23號文《關于在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的招標投標活動中建立對失信被執行人聯合懲戒的實施意見》。
(2)本項目拒絕投標單位在企業資質動態核查整改期間以不達標的建筑業資質參加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