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汝城縣新型城鎮化建設項目—智慧燈桿配套管網設計施工總承包(EPC)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汝城縣新型城鎮化建設項目—智慧燈桿配套管網(項目名稱)已由汝城縣發展和改革局(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汝發改【2023】13號(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汝城縣鑫汝實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資金來源)自籌,項目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汝城縣鑫汝實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設計施工總承包(EPC)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工程名稱: 汝城縣新型城鎮化建設項目—智慧燈桿配套管網設計施工總承包(EPC);
2.2地 點: 汝城縣盧陽鎮;
2.3招標規模:約為2256.3162萬元;
2.4工 期:2年(含設計周期 30 天)
2.5建設內容:新建 32個主干光纜交接箱、交流配電箱 32 個及750 盞智慧燈桿的配套管網、管線等。
2.6招標范圍:汝城縣新型城鎮化建設項目—智慧燈桿配套管道敷設、光纖接入及電源引入等的設計、施工總承包,中標人按照合同約定,對承包工程的設計、施工、設備采購、質量、安全、工期、造價等全面負責。
(說明本次招標項目的建設地點、規模、計劃工期、招標范圍等)。
3.投標人資格要求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設計、施工能力,并具備以下資質和業績:
3.1.1資質條件:
設計資質要求:具備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電子通信廣電行業(通信工程)甲級及以上設計資質;
施工資質要求:具備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通信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處于有效期。
3.1.2財務要求:投標人(聯合體投標的,指聯合體牽頭人)應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投標人2023年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
3.1.3設計業績要求:/
3.1.4施工業績要求:投標人提供不少于1個2021年1月至今合同金額超過1000萬元的類似項目施工業績,業績證明須提供合同關鍵頁復印件。
3.1.5信譽要求:/
3.1.9施工機械設備:/
3.1.10項目管理機構及人員:
(1)擬任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需具有一級建造師資格證(通信與廣電工程)、安全員證(項目負責人B證)。擬任項目經理可同時兼任本項目“施工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必須為本單位在職人員,提供相應人員所在本單位招標截止日前連續三個月社保繳納證明材料復印件并加蓋投標人公章;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工程項目擔任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施工項目負責人;
(2)擬任本項目施工項目負責人具有一級建造師資格證(通信與廣電工程)、安全員證(項目負責人B證),必須為本單位在職人員,提供相應人員所在本單位招標截止日前連續三個月社保繳納證明材料復印件并加蓋投標人公章。
(3)擬任本項目設計負責人具有省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評定的互聯網信息專業或通信相關專業中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設計負責人必須為本單位在職人員,提供相應人員所在本單位招標截止日前連續三個月社保繳納證明材料復印件并加蓋投標人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