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平市接渡鎮民兵水庫灌區節水改造工程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EPC)項目招標公告
一、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樂平市接渡鎮民兵水庫灌區節水改造工程已由樂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源為政府投資和建設單位自籌。經樂平市政府同意,招標人為樂平市國有資產經營管理集團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樂平市接渡鎮
2.2建設內容及規模:渠道清淤工程、渠道襯砌工程、涵洞拆除重建及防滲、渡槽拆除重建及防滲、水閘工程、分水口工程、橋梁拆除重建、信息化工程、其他工程、計量設施。
2.3項目總投資:項目總投資約為5000萬元。本次招標項目投資額約為4216.75萬元(其中設計費39.75萬元;建安費4177萬元)。
2.4招標范圍:
本項目所有建設內容的工程設計【包含但不限于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施工至竣工階段全過程設計技術服務后續現場配合服務】、采購、施工、調試、竣工驗收及交付,并最終向建設單位“交鑰匙”。
2.5計劃工期:
設計工期:30日歷天;
施工工期:240日歷天,施工開始日期:2024年11月20日開工。
2.6質量要求:
(1)設計要求的質量標準:滿足國家及地方行業現行規范要求并通過有關主管部門審查;
(2)采購要求的質量標準:購置的設施設備、材料等要求:必須符合國家的規定和招標人要求;
(3)施工要求的質量標準:符合《水利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要求,工程質量標準為合格及以上。
2.7標段劃分:本項目劃為一個標段。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必須為中國境內登記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具有有效營業執照證書(若為聯合體投標,指聯合體各方)。
3.2企業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必須執有有效的A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3.3資質要求:
(1)設計單位資質:具有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或水利行業設計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同時具有水利專業設計(引調水)乙級及以上資質、水利專業設計(灌溉排澇)乙級及以上資質。
(2)施工單位資質:具有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3.1施工單位:擬投入項目的注冊建造師(項目負責人)必須執有水利水電專業二級及以上建造師注冊證書(不含臨時)和省級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技術負責人必須具備水利類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按《關于印發江西省非國有企業高級工程師等3個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的通知》(贛人發〔2005〕11號)規定,非國有企業技術職稱無效);專職安全員必須執有省級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C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并提供企業主要負責人、建造師、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員在開標之日前連續6個月(不含開標當月)辦理或繳納社保費用(基本養老保險)的有效社保證明材料(注:若因工作單位變更,社保繳納時間不滿足連續六個月的要求,以注冊證書變更的時間為準),證明材料須是社保部門出具加蓋公章的原件掃描件或影印件(或提供網上下載彩色打印的經社保部門電子簽章的證明材料,并提供社保(基本養老保險)部門查詢網址,查詢不合格的,以資格審查不合格處理),并附本人身份證掃描件或影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