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業融資申請蘭考縣水毀災后重建(維修)項目
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蘭考縣水毀災后重建(維修)項目已由相關部門批準建設,建設資金為財政資金,項目計劃投資約1510萬元,項目資金已落實,招標人為蘭考縣水利工程建設管理局,招標代理機構為河南碩闊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本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蘭考縣水毀災后重建(維修)項目
2.2招標編號:蘭財采字公開招-2024-104
2.3項目代碼:2408-410225-04-01-471143
2.4總投資額:約1510萬元
2.5建設地點:蘭考縣境內
2.6項目規模及內容:儀封鎮高標準農田、蘭商干渠一河一路、三老河及支渠;魏東干渠、北沙一分干、吳河溝黃蔡河支渠、賀李河支渠、五干渠等水毀工程設施進行重建、維修。
2.7標段劃分:本項目共1個標段
第一標段:EPC施工總承包;
2.8招標范圍:
第一標段:包含但不限于該建設用地范圍內的方案設計、施工圖設計、在施工期間提供相關技術服務等,以及設備材料采購、設計范圍內所有內容的施工、全過程施工管理直至竣工驗收、整體移交、質量缺陷責任期內的缺陷修復和保修工作。
2.9工期要求:
第一標段:120日歷天
2.10質量要求:
第一標段:設計質量要求:符合國家及行業現行設計規范和標準;采購質量要求:設備、材料滿足招標人和設計要求;施工質量要求:符合質量驗收規范標準,驗收合格。
3.投標人資格要求:
第一標段要求:
3.1 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并具有效的營業執照;
3.2 資質要求:
3.2.1設計資質:具有水利行業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設計能力;
3.2.2施工資質:具有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3 主要人員要求:
3.3.1擬派設計負責人具有相關專業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設計負責人提供在本單位2023年6月份以來已繳納的連續3個月的社保,提供社保部門出具的社保證明(新入職不足3個月的,提供從入職次月起至今的社保證明);
3.3.2 擬派項目經理須具有水利水電工程專業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或市政公用工程專業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且未在其他在建施工項目擔任項目經理(提供無在建承諾書)。項目經理提供在本單位2023年3月份以來已繳納的連續3個月的社保,提供社保部門出具的社保證明(新入職不足3個月的,提供從入職次月起至今的社保證明);
3.4 本標段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除滿足上述要求外,同時需具備以下條件:
3.4.1 聯合體各方應當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格式自擬),其中聯合體牽頭人代表聯合體各方成員負責投標和合同實施階段的主辦、協調工作,但聯合體其他成員在投標、簽約與履行合同過程中,仍負有連帶的和各自的法律責任;
3.4.2 組成聯合體進行投標的設計或施工單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義單獨參與同一標段的投標,也不得組成新的聯合體參與同一標段的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