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宿遷市三里濕地退圩還湖及生態修復工程招標公告(資格后審)
招標編號:E3213010313108584001001
1. 招標條件
江蘇上相灣城市建設有限公司的宿遷市三里濕地退圩還湖及生態修復工程已經宿駱行審[2024]29號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源為財政資金,出資比例為100%,現已落實。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宿遷市三里濕地退圩還湖及生態修復工程進行公開招標,選定中標人。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工程地點:宿遷市湖濱新區境內,駱馬湖西南角,皂河船閘向南1km,駱馬湖一線大堤東側。
2.2工程規模:退圩還湖、還濕、恢復湖區生態等。項目總投資約8182.82萬元。
2.3工期要求:180日歷天
2.4工程質量:合格,符合《水利工程施工質量檢驗與評定規范》(DB32/T2334-2013)
2.5付款方式:施工合同簽訂后付合同價款的10%(支付預付款同時承包人須向招標人提供同比例銀行保函、保證保險或保證擔保),工程量完成50%付至已完成工程價款的80%,工程完工后付至合同價款的80%,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且審計結束后付至審計價的97%,余款在質保期滿2年后一次性付清(無息),其中每次撥付工程進度款的20%轉入農民工工資(勞務費)專用賬戶。
2.6本次招標工程共分1個標段。標段劃分及相應招標內容如下:
宿遷市三里濕地退圩還湖及生態修復工程,招標控制價為81828181.77元,施工包括工程的土方、橋涵、景觀綠化、道路工程、護岸工程、建筑工程、樁基工程、路燈工程等。具體詳見工程量清單及圖紙(不含非本次招標范圍內)全部內容。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主要資格條件:
3.1.1投標人須具備的資質類別和具有有效的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企業資質,且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登錄“江蘇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查詢,該資質動態監管結果不處于不合格狀態;
3.1.2擬選派項目負責人資格:投標人擬選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水利水電工程一級注冊建造師資格證書;
3.1.3 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企業主要負責人、擬選派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員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企業主要負責人A類、項目負責人B類、專職安全員C類);
3.1.4項目負責人必須為本單位人員,投標文件中提供投標前6個月內任意1個月社保證明,證明以社會養老保險或醫療保險的官方網址查詢信息截圖,或者以本單位當地保險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為準。
3.1.5其他條件:
(1)具備獨立法人資格;
(2)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
(3)企業沒有因騙取中標、嚴重違約以及發生重大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等問題,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的;
(4)項目負責人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①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特指以下情形:a、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交納社會保險;b、將本人執(職)業資格證書同時注冊在兩個及以上單位;c、同時在其他企業擔任了法定代表人。
②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時,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經該在建工程建設單位同意,并完善有關手續后(附在投標文件中),可以參加本工程項目的投標: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體工程已完成;b、通過水下(泵站機組啟動、河道通水)驗收;c、通過合同完工驗收;d、工程具備合同完工驗收條件,已向建設單位提出合同完工驗收申請,并經建設單位確認;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超過120天(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