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張家口市烏拉哈達水利樞紐工程淹沒區省道S231張榆公路改線項目施工監理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張家口市烏拉哈達水利樞紐工程淹沒區省道S231張榆公路改線項目施工監理招標已由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河北省水利廳以冀發改農經[2023]1609號、冀水審〔2024〕1412號批準建設,初步設計已由/以/批準,項目業主為張家口市烏拉哈達水利樞紐工程建設項目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國債補助資金、省級補助資金和地方配套資金,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張家口市烏拉哈達水利樞紐工程建設項目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監理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2.1.1項目名稱:張家口市烏拉哈達水利樞紐工程淹沒區省道S231張榆公路改線項目;2.1.2建設地點:河北省張家口市崇禮區;2.1.3建設規模:路線全長9.363公里的二級公路,共設置大橋701m/3座,中橋784m/10座,小橋50m/5座,涵洞9道,隧道2315米/5座,平面交叉2處,隧道管理所1處,新增永久占地375.8畝;2.1.4工期:計劃開工時間2024年11月,施工期18個月(實際有效施工日期);2.1.5監理服務期限:自監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交工及缺陷責任期結束止;2.1.6標段劃分:一個標段。
2.2 招標范圍:本項目施工準備階段、施工階段及交工驗收與缺陷責任期階段的全部工作。依據監理合同對工程質量、安全、環保、費用、進度以及合同其他事項實施監督和管理;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對投標人的資格要求如下:
3.1.1資質要求:詳見附件1附錄 1 資格審查條件(資質最低要求)
3.1.2財務要求:/
3.1.3業績要求:詳見附件1附錄 2 資格審查條件(業績最低要求)
3.1.4信譽要求:詳見附件1附錄 3 資格審查條件(信譽最低要求)
3.1.5總監理工程師的資格要求:詳見附件1附錄 4 資格審查條件(總監理工程師最低要求)
3.1.6其他要求:投標人應進入交通運輸部“全國公路建設市場監督管理系統(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監理資質企業名錄,且投標人名稱和資質與該名錄中的相應企業名稱和資質完全一致。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單位,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監理投標人與本項目的施工投標人、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為同一個法定代表人、存在相互控股或參股或法定代表人相互任職、工作的,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否則,相關投標均無效。在“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投標人,不得參加投標。本項目實行“雙盲”評審。投標文件的商務部分和技術部分分開制作,技術部分(監理大綱)采用暗標方式編制,評審委員會按要求對商務部分采取明標評審、對技術部分采取暗標評審。
3.2 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