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 2024-10-23 | 數據編號: 6798277 | 所屬類別: 設備材料 |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吉林石化公司磷酸采購招標人為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招標項目資金來自自有資金,出資比例為100%。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對該項目采購進行公開招標,現在邀請符合資格要求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此次投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磷酸,適用于丁苯橡膠裝置,用于配制電解質溶液,以連續添加方式加入到乳化劑中。
2.2招標范圍:磷酸,數量:463噸。
2.3技術要求:見附件1:技術規格書。
2.4交貨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按工廠需求送貨
2.5交貨地點:吉林石化倉儲中心中部供應站。
2.6質保期:貨物驗收合格之日起12個月
2.7最高投標限價:總價444.2485萬元人民幣。固定總價報價,含貨款、13%增值稅、包裝費、運費、服務費及雜費。如遇市場價格變化,開標之日的三個工作日前,根據市場價格變化情況重新制定并發布最高投標限價。請潛在投標人在購買招標文件后,在開標前密切關注電子招投標平臺是否發布澄清。
2.8價款支付方式和時間:貨到驗收合格后,按使用單位每月實際領出量結算,在接到賣方開具的發票后120日內支付。
2.9其他要求:
(1)試用:如中標人標的物近三年在招標人裝置上無使用業績,招標人有權要求與中標人進行技術交流,要求中標人提供樣品進行檢驗分析和小試評價,評價不合格終止合同。
(2)中標人標的物到貨后,檢驗分析不合格,招標人有權拒收、退貨或終止合同。
(3)本物資為使用單位普通框架協議產品,簽訂2025年1月-2025年12月集中采購框架協議,投標人須接受吉林石化公司框架協議文本。在框架協議執行期間,如果本標的物由中國石油集團公司發布新的一級物資集中采購結果,將按集團公司公告或專項工作要求,終止本項目框架協議;如果涉及標的物使用的生產裝置技術更新、工藝變更或生產調整等,也將視情況終止本項目框架協議。
(4)包裝:包裝規格見附件1:技術規格書,包裝物回收。包裝物由中標人提供,所有權自始至終歸屬中標人,包裝物由中標人回收周轉使用,中標人接到買方包裝物回收通知后,由中標人自提,交付界面物資使用單位廠門,交付后一切風險和責任均由中標人承擔。中標人在辦理包裝物回收業務時需提供業務授權證明,授權證明內除包含被授權人身份證件、聯系方式、授權的業務范圍外,還應明確中標人對包裝物的所有權,以及包裝物自提后應返回原盛裝物資生產場所的詳細地址)。
(5)運輸方式要求:公路運輸,須使用危險化學品專用車輛。
(6)送貨要求:汽槽包裝,使用危險化學品專用車輛運輸。投標人需提供相關資質證明文件。每周供貨1至2次,每次最大量不超過10噸,車間磷酸儲罐9m³,必須按照工廠生產要求進行供貨。
(7)中標人如為制造商,在辦理供應商準入,或者準入備案,或者產品增項時,需提供有效期限內的質量管理體系證書電子掃描件。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應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招標物資的制造商。投標人應提供以下資質證件的原件掃描件:企業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或三證合一或五證合一的營業執照;
3.2資質要求:
(1)投標人需提供有效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磷酸為中間產品的非危化品生產企業,可提供所在地應急管理部門出具的不需辦理危險化學品生產許可證明材料及有效的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許可范圍應涵蓋所招標的物資;
(2)投標人應提供有效的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認證范圍應涵蓋所招標的物資;
(3)投標人應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可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3.3業績要求:無。
3.4財務要求:未被責令停產停業;未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投標人需提供上一年度(2023年)由專業審計機構或注冊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財務審計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
3.5信譽要求:
(1)近3年內(2022年1月1日至今)未發生重大產品質量問題;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www.gsxt.gov.cn)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事業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