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泰安市東平縣2024年中央財政水庫移民扶持基金設施農業(沙河站鎮片區)項目招標公告
東平縣2024年中央財政水庫移民扶持基金設施農業(沙河站鎮片區)項目
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東平縣2024年中央財政水庫移民扶持基金設施農業(沙河站鎮片區)項目已由相關部門批準建設,建設資金為中央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東平縣移民服務中心,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編號:DP-GC-20241022-01
2.2項目名稱:東平縣2024年中央財政水庫移民扶持基金設施農業(沙河站鎮片區)項目
2.3建設地點:位于東平縣沙河站鎮
2.4建設規模:主要建設內容為新建冬暖式大棚及配套,具體內容見圖紙及工程量清單。
2.5工期要求:工期90日歷天(實際開工日期以開工令簽發的日期為準);
2.6質量目標:符合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合格標準;
2.7招標范圍:施工圖紙范圍內工程的施工及其保修(見工程量清單);
2.8標段劃分:本工程不再劃分標段。
2.9招標控制價:1882.315312萬元。
2.10評標辦法:采用綜合評估法。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具備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并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
3.2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建筑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備住建部門頒發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擬投入本項目的項目負責人須符合《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標投標監督管理的意見》及《注冊建造師執業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近三年擔任過冬暖式農業設施大棚項目的項目經理;
3.3近三年承擔過至少兩個冬暖式農業設施大棚項目;
3.4根據《關于在招標投標活動中對失信被執行人實施聯合懲戒的通知》(法【2016】285號)規定,凡被公布為失信責任主體的投標人,不得參加本項目投標;
3.5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