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中國鐵塔上海浦東新區(qū)分公司2024年玉宇路信息管線巡檢維護服務采購項目比選公告
中國鐵塔上海浦東新區(qū)分公司2024年玉宇路信息管線巡檢維護服務采購項目已具備采購條件,現(xiàn)公開邀請有意向的單位參加比選采購活動。
1.采購項目簡介1.1采購項目名稱及項目編號:中國鐵塔上海浦東新區(qū)分公司2024年玉宇路信息管線巡檢維護服務采購項目(JSZB-2024-16091)
1.2采購人: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1.3采購代理機構:江蘇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2.采購范圍及相關要求2.1采購預算:82.78萬元(含稅)
2.2資金來源:采購人自籌,且已落實。
2.3采購內容:對浦東新區(qū)玉宇路(滄海路-妙香路)、D2路(南蘆公路-玉宇路)提供線纜整治維護服務,包括對所有信息管線的硬件設施以及網(wǎng)絡連接的穩(wěn)定性和安全性進行定期檢查,故障排除及安全防護等。具體詳見技術規(guī)范書。
2.4服務地點:上海市浦東新區(qū),采購人指定地點。
2.5服務期:自協(xié)議簽訂之日且接到甲方通知后,提供為期12個月的服務。
2.6中選人數(shù)量:1個。
2.7是否劃分標段及份額:不劃分,份額100%。
2.8★本項目設置最高限價:最高限價為不含稅價78.09萬元,參選人報價高于最高限價的,其應答將被否決。
3.參選人資格要求3.1參選人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記注冊的其他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
3.2參選人須承諾中選后向采購人開具符合國家要求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3.3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參選。
3.4本項目不接受分包、轉包。
3.5業(yè)績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至應答文件遞交截止日前,參選人須具有類似項目業(yè)績金額80萬及以上。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以上時間及金額以單項合同或訂單或結算證明材料為準,須提供包括合同首頁、簽字頁、金額頁、標的頁在內的合同關鍵頁掃描件或復印件作為證明材料,若為框架合同須同時提供框架合同+框架合同對應的訂單或框架合同+框架合同對應的結算證明材料)。上述材料未提供或不完整將不予認可。
3.6信譽要求:參選人2021年1月1日至應答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無不良經(jīng)營行為,無重大安全事故及質量問題,無因參選人違約或不恰當履約引起的合同爭議糾紛及仲裁和訴訟記錄。
3.7控股管理關系:
(1)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中同一標包應答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采購項目應答。
(2)參選人的股東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應答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項目應答;
(3)參選人的高級管理人員(包括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公司董事長、公司副董事長、公司總經(jīng)理、公司副總經(jīng)理、公司總會計師/公司財務總監(jiān))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職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應答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項目應答。
3.8參選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采購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被依法暫停或取消應答資格的;
(3)被責令停產(chǎn)停業(yè)、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zhí)照;
(4)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chǎn),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內(自【2021年1月1日】起)被相關行業(yè)主管部門或司法機關認定有騙取中標、嚴重違約、重大工程質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問題(以相關行業(yè)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為準)的;
(6)在最近五年內(自【2019年1月1日】起)被判處單位行賄罪,且行賄行為與采購活動相關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的生效判決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