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工程石景山山體林地、公共區域院落地面、墻體環境整治及步道建設項目(工程名稱)已由 / (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 / (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招標人(項目業主)為北京市石景山區石景山古建群文物保管所,建設資金來自 財政資金 (資金來源),項目出資比例為100%。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工程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工程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本工程的建設地點:北京市石景山區
2.2 本工程的建設規模: / ;合同估算價:1099.668567(萬元)
2.3 本工程的計劃工期:165日歷天
2.4 招標范圍: 石景山山體林地、公共區域院落地面、墻體環境整治及步道建設項目工程量清單及圖紙范圍內的導視系統標識牌、園林綠化工程、庭園鋪裝工程、節點及構筑物、拆除及維修工程、強電工程等。
2.5 其他 無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工程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新]及以上 資質,具有 / (近年類似工程描述)業績,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 市政公用工程 專業 二級及以上 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本);且在確定中標人時不得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
3.2 本工程招標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1)聯合體各方必須按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的權利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