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漢市新洲區水務和湖泊局本級舉水河道整治工程(一期)河道疏浚斷面及堤防安全監測競爭性磋商公告
【項目概況】
舉水河道整治工程(一期)河道疏浚斷面及堤防安全監測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湖北省政府采購電子交易數據匯聚平臺(網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應商客戶端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4日14點3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編號:420117202406000021
2、采購計劃備案號:420117-2024-01771
3、項目名稱:舉水河道整治工程(一期)河道疏浚斷面及堤防安全監測
4、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5、預算金額:96.78086(萬元)
6、最高限價:96.78086(萬元)
7、采購需求:
舉水河道整治工程(一期)河道疏浚斷面及堤防安全監測服務,詳見競爭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購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監測時段包括施工期與運行初期,河道疏浚施工期共15個月,運行初期為施工完成后 1 年。
9、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否
10、是否可采購進口產品:否
11、本項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項目(是/否)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是
13、面向中小微企業的類型為:中小微企業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即: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本項目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3、為本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不得再參加本項目的其他招標采購活動。
4、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未被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5、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本項目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供應商應為符合《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46號)規定的中小企業(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均視同小型、微型企業),否則將視為無效投標。(供應商需提供相應中小企業聲明函或證明文件)。
6、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1)投標人須同時具有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①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水利水電行業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設計水利水電行業(河道整治)專業丙級及以上資質;②工程測量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
(2)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有水利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提供二代身份證、職稱證、勞動合同及近三個月內任意一個月的社保繳納證明材料(經社保主管部門蓋章)。
三、獲取采購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