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綦江區清溪河流域綜合治理工程施工五標段(以工代賑)公告
綦江區清溪河流域綜合治理工程施工五標段(以工代賑)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綦江區清溪河流域綜合治理工程已由重慶市綦江區發改委以綦發改審批〔2023〕117號文、綦發改審批〔2023〕189號文和重慶市綦江區水利局以綦水許可〔2023〕51號文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爭取上級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法人為重慶市綦江區水利水電工程建設服務站,招標人為重慶市綦江區水利水電工程建設服務站。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本項目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綦江區。
2.2 項目概況與建設規模:綦江區清溪河流域綜合治理工程位于綦江區,涉及中峰鎮、永新鎮、郭扶鎮、古南街道、趕水鎮、東溪鎮、文龍街道、扶歡鎮、石角鎮等鎮街;本工程為綦江區清溪河流域綜合治理工程(五標段),為清溪河信息化部分。主要建設內容為應急水文監測、信息化數據集成顯示、信息化管理平臺、服務器數據存儲、氣象站設備、視頻監控設備等。
2.3 本次招標項目工程總投資額:5742841.30元
本次招標項目合同估算金額:4464190.00元
2.4 招標范圍:包括完成信息化工程標段項目的供貨(設計、制造,含備品、備件、專用工器具等)、裝配(含出廠前組裝、測試和檢驗、現場整體組裝等)、裝卸、運輸(含包裝、保險)、安裝(或指導安裝)、調試、考核、驗收,以及質量保證期內的維修、維護、保養、人員培訓和其它相關伴隨服務等工作內容,具體以招標人發布的設計圖紙、工程量清單為準。
2.5 工期要求:工期為30日歷天 ,缺陷責任期為12個月。
2.6 標段劃分(如有): /
2.7 其他: /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以下條件:
3.1.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具備的資質條件:具備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電子與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
3.1.2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具備的業績條件:詳見第二章1.4.1條款要求;
3.1.3 投標人還應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詳見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1.4.1條內容。
3.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技術成果經濟補償
本次招標對未中標人投標文件中的技術成果給予經濟補償。 給予經濟補償的,招標人將按如下標準支付經濟補償費: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本招標項目采用全流程電子招投標,投標人在投標前可在重慶市公共資源交易網(綦江區)(https://www.cqggzy.com/qijiangweb/)下載招標文件、工程量清單、電子圖紙等資料。參與投標的投標人需在重慶市公共資源交易網(www.cqggzy.com)完成市場主體信息登記以及 ca 數字證書辦理,辦理方式請參見重慶市公共資源交易網(www.cqggzy.com)導航欄“主體信息”頁面中“市場主體信息登記”“ca 數字證書辦理”。若投標人未及時完成市場主體信息登記和 ca 數字證書辦理導致無法完成全流程電子招投標的,責任自負。
4.2投標人可在重慶市公共資源交易網(綦江區)(https://www.cqggzy.com/qijiangweb/)本項目招標公告網頁下方“我要提問”欄提出疑問,提問時間從本公告發布至2024-10-27 15:00:00(北京時間)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