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興山縣坡耕地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工程實施方案(2024-2025)競爭性磋商公告
【項目概況】
興山縣坡耕地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工程實施方案(2024-2025)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湖北省政府采購電子交易數據匯聚平臺(網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應商客戶端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6日08點3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編號:420526202406000040
2、采購計劃備案號:420526-2024-00623
3、項目名稱:興山縣坡耕地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工程實施方案(2024-2025)
4、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5、預算金額:55.0(萬元)
6、最高限價:55.0(萬元)
7、采購需求:
根據興山縣水土流失實際情況,編制湖北省興山縣坡耕地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工程實施方案(2024-2025年)。設計要求:通過綜合分析項目區內的土地利用現狀、水土流失現狀、社會經濟等情況,按村集中連片進行總體布置與措施設計,以規模治理、先易后難、近村近水為原則,山、水、田、林、路統一規劃,綜合治理。本方案設計達到實施方案階段,逐圖斑進行測量設計,可指導施工。
8、合同履行期限:實施方案服務期45日歷天,施工圖設計滿足施工進度要求。
9、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否
10、是否可采購進口產品:否
11、本項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項目(是/否)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是
13、面向中小微企業的類型為:中小微企業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即: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本項目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3、為本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不得再參加本項目的其他招標采購活動。
4、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未被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5、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本項目為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項目,落實《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46 號)、《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4]68 號)、《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財庫[2017]141 號)等政策。(供應商須根據自身企業性質提供聲明材料,格式以采購文件為準)
6、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1)具備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供應商不得以分公司名義進行響應,分公司蓋章無效
(1)企業應提供"營業執照";
(2)事業單位應提供"事業單位法人證書";(上傳證書原件彩色掃描件或有效的電子營業執照)
(2)供應商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水利行業專業丙級及以上資質。(上傳資質證書原件彩色掃描件)
三、獲取采購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