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南寧品正建設咨詢有限責任公司關于蒼梧縣東安江水葫蘆清理服務(重)的競爭性磋商公告
項目概況
蒼梧縣東安江水葫蘆清理服務(重)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廣西政府采購云平臺”(https://www.gcy.zfcg.gxzf.gov.cn/)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4年10月31日 09:30(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WZZC2024-C3-210332-NNPZ
項目名稱:蒼梧縣東安江水葫蘆清理服務(重)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總金額(元):1078000
采購需求:
標項名稱:蒼梧縣東安江水葫蘆清理服務(重)
數量:1
預算金額(元):1078000
簡要規格描述或項目基本概況介紹、用途:打撈蒼梧縣域東安江河段、西中電廠壩面、西中電廠上游東安江段和兩廣交界木雙段的水葫蘆等水生植物和垃圾,提高河道自凈能力。
最高限價(如有):1078000
合同履約期限:自簽訂合同之日起1年內完成全部清理內容。
本標項(否)接受聯合體投標
備注: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分標1: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采購的項目(供應商應為中小微企業)。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分標1】
(1)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為本項目提供過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加本項目上述服務以外的其他采購活動。
(2)對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及其他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條件的供應商,不得參與政府采購活動。
三、獲取采購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