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洛津溪至鹽河故道排水河道改造工程EPC總承包招標公告
洛津溪至鹽河故道排水河道改造工程EPC總承包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本招標項目洛津溪至鹽河故道排水河道改造工程已由衡水市冀州區行政審批局以衡水市冀州區行政審批局關于《洛津溪至鹽河故道排水河道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冀州行審審字(2023)70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衡水市冀州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設資金來自上級資金及財政資金統籌,項目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衡水市冀州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設計施工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項目概況:2.1.1項目名稱:洛津溪至鹽河故道排水河道改造工程EPC總承包2.1.2建設單位:衡水市冀州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2.1.3建設地點: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區2.1.4建設內容及規模:本項目對洛津溪至鹽河故道雨水排水河道進行改造,主要建設內容包括雨水排水渠道連接管道改造、第五實驗小學東至冀新公園段現狀坑塘與新建明渠排澇通道連接、穿越東湖大街雨水排水方涵改造、新建雨水泵站及泵站排水管道。
2.1.5資金來源:上級資金及財政資金統籌。
2.1.6計劃工期:設計服務周期:合同簽訂后30日歷天內完成全部設計工作;施工工期:2025年12月31日前完工。
2.1.7質量標準:設計要求的質量標準:合格,符合國家設計現行規范要求;施工要求的質量標準:合格。
2.1.8 標段劃分:本項目共分1個標段。
2.1.9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2.1.10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
2.2招標范圍:洛津溪至鹽河故道排水河道改造工程EPC總承包招標,包含工程施工圖設計、施工、材料采購、設備采購及安裝、竣工驗收合格的整體移交、工程保修期內的缺陷修復和保修等工作,直至完成項目設計及施工所包含全部工作。
3.投標人資格要求3.1本次招標對投標人的資格要求如下:
3.1.1資質要求:投標人要求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如為聯合體投標,則聯合體各方均應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
3.1.2 投標人應同時具備①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設計綜合類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市政行業(排水工程)設計專業甲級資質);②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及以上資質,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施工單位提供),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能力的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