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手持無線信號綜合分析儀創新產品研發服務采購項目比選公告
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手持無線信號綜合分析儀創新產品研發服務采購項目(項目編號:CITCC-HNTT241004)已具備采購條件,現公開邀請有意向的單位參加比選采購活動。
1.采購項目簡介
1.1采購項目名稱及項目編號: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手持無線信號綜合分析儀創新產品研發服務采購項目(CITCC-HNTT241004)
1.2采購人: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1.3采購代理機構:中國通信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1.4采購項目資金落實情況:采購人自籌且資金已落實
1.5采購方式:公開比選
1.6采購項目概況:本項目采購內容為手持無線信號綜合分析儀創新產品研發服務。預算合計含稅94萬元。
1.7標段劃分:不劃分。
1.8中選單位數量及中選份額:中選人數量為1個,中選份額為100%。
1.9最高限價:本項目設置最高限價,最高限價為含稅總價940,000元(參選人應答報價高于最高限價的,其應答將被否決)。
2.采購范圍及相關要求
2.1采購范圍:手持無線信號綜合分析儀創新產品研發服務。
2.2 服務質量要求:達到國家、行業相關規范規定合格標準及技術規范書的要求;
2.3 合同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12個月。
2.4合同簽訂方式:由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與中選人簽訂合同。
3.參選人資格要求
3.1基本資格條件:
3.1.1參選人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
3.1.2參選人應能夠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并承諾中選后向采購人開具符合國家要求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3.1.3產品檢測報告:參選人須提供具備CMA認證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合格的檢測報告,須提供:直放站類設備或信號分析儀類設備的檢測報告,檢測報告出具時間須在2022年1月1日之后。檢測報告中的生產/制造單位須為參選人。證明文件需提供:
①須提供有效的檢測報告掃描件,同時須提供檢測報告真實性的詳細查詢方式并附上查詢截圖。
②若不能在網上查詢其檢測報告真實性,須提供以下資料:①承諾函(內容須包含對該檢測報告真實性的承諾,內容自擬),②出具投標人授權招標人和招標代理查詢該檢測報告授權函(授權函需包含但不限于投標人名稱、檢測報告名稱和編號、檢測機構的聯系人和聯系方式、公司郵箱(聯系人經查實如有弄虛作假所有后果由投標人承擔),授權函須加蓋投標人公章,否則不予以認可),若檢測報告無法查詢其真實性,則該報告無效。
3.1.4參選人自2022年9月1日至本項目比選公告發布之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應具備不少于50萬元的同類產品生產及銷售業績(直放站類設備或信號分析儀類設備)。
證明文件要求:①業績證明文件須同時提供包括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采購內容、合同金額在內的合同關鍵頁和能夠證明該合同履行的至少一張發票作為證明材料。合同時間認定以合同(含框架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合同金額以合同(含框架合同)簽訂金額為準。
②所有業績均須同時提供國家或地方政府官網或合同甲方網站中標/中選/成交候選人公示或結果公示網頁截圖(須注明網站名稱、網址鏈接。如: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注:經現場復核查詢,如提供發票存在弄虛作假[如發票無法查驗、復用、人為修改等],將否決投標。如業績證明材料資料不全或不清晰導致無法認定的,或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業績證明文件的,評審委員會將不予認可;
3.1.5人員要求
參選人須為本項目至少配備5名研發團隊成員(含項目負責人1名),均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
提供以上人員清單、身份證、畢業證或學位證、相關證書掃描件等證明文件及2024年1月至今任意連續三個月在參選人處或其分支機構為其繳納社保的證明文件。
3.1.6參選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黑名單);
3.1.7參選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選包應答或者未劃分選包的同一采購項目應答。須提供《參選人控股及管理關系情況申報表》和承諾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