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川沙新鎮和平村、大洪村、民利村、陳行村污水納管處置項目的競爭性磋商公告
項目概況
川沙新鎮和平村、大洪村、民利村、陳行村污水納管處置項目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上海市政府采購網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9日 09:30(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310115103240626110965-15129468
項目名稱:川沙新鎮和平村、大洪村、民利村、陳行村污水納管處置項目
預算編號: 1524-103115900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元): 3400000元 (國庫資金:3400000元;自籌資金:0元)
最高限價(元): 包1-3104333.00元
采購需求:
包名稱:川沙新鎮和平村、大洪村、民利村、陳行村污水納管處置項目
數量:1
預算金額(元):3400000.00
簡要規則描述:為順利推進川沙新鎮農村生活污水未納管治理工作,結合前期對農村生活污水未納管情況的調查與核實,現按照“輕重緩急、完善一批、實施一批”的總體原則,擬對川沙新鎮和平村、大洪村、民利村、陳行村區域生活污水未納管點位進行納管處置。(具體數量及要求詳見工程量清單)
合同履約期限: 90日歷天
本項目( 否 )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1)落實預留份額措施,提高中小企業在政府采購中的份額,支持中小企業發展:本項目是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評審時,中小企業產品均不執行價格折扣優惠。
(2)扶持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并將其視同小微型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