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張家口市烏拉哈達水利樞紐工程東水庫影響張承高速公路防護工程設計施工總承包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張家口市烏拉哈達水利樞紐工程東水庫影響張承高速公路防護工程設計施工總承包已由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河北省水利廳以冀發改農經[2023]1609號、冀水審[2024]1412號批準建設,施工圖設計已由/以/批準,項目業主為張家口市烏拉哈達水利樞紐工程建設項目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國債補助資金、省級補助資金和地方配套資金,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 張家口市烏拉哈達水利樞紐工程建設項目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2.1.1建設地點:河北省張家口市崇禮區。
2.1.2建設規模:修建水庫影響張承高速公路里程約7km,共設置大橋1950米/5座,中橋90米/1座,新增永久占地約41畝。主要建設內容包括對水庫淹沒區內張承高速公路路基、排水、橋梁等工程進行防護設計與施工。
2.1.3計劃工期:18個月,自合同簽訂簽訂之日起設計1個月內完成并取得批復,施工期17個月(實際有效施工日期)。
2.1.4本項目監管部門為河北省交通運輸綜合執法監督局。
2.1.5本項目采用“雙盲”方式評審并實行分散評標。a.評標專家“盲抽”。評標專家一律通過專家抽取系統從全省統一評標專家庫中隨機抽取,系統不顯示抽取專家姓名、聯系電話等信息;b.評標專家“盲評”。招標文件的技術部分采用“暗標”形式,評標專家在不知曉投標人信息的情況下進行打分,由系統自動匯總得分情況。
2.2 招標范圍:張家口市烏拉哈達水利樞紐工程東水庫影響張承高速公路防護工程施工圖設計、施工準備、施工階段、完工測試驗收、試運行期、交工驗收、缺陷責任期、竣工驗收階段的全部相關工作。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對投標人的資格要求如下:
3.1.1資質要求:詳見附件1附錄1資格審查條件(資質最低條件)。
3.1.2財務要求:詳見附件1附錄2資格審查條件(財務最低要求)。
3.1.3業績要求:詳見附件1附錄3資格審查條件(業績最低要求)。
3.1.4信譽要求:詳見附件1附錄4資格審查條件(信譽最低要求)。
3.1.5其他主要人員要求:項目經理(兼施工負責人)、項目總工和設計負責人資格要求:詳見附件1附錄5資格審查條件(主要人員最低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