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購條件 本項目為清遠市東江環保技術有限公司廢棄電器電子產品混合塑料拆解物處理業務承包項目(二次),采購人為清遠市東江環保技術有限公司,資金來自企業自籌。該項目已具備采購條件,采購方式為談判采購,誠邀有意愿、具備資格的響應人參加談判。
2.項目概況及采購范圍
2.1項目名稱:廢棄電器電子產品混合塑料拆解物處理業務承包項目(二次)
2.2 采購編號:M4101000065001003062
2.3項目概況:
(1)廢舊廢棄的CRT電視機、電腦、洗衣機、液晶電視機、液晶顯示器、空調、冰箱的塑料拆解產物分選、破碎處理加工,處理量約5275噸/年(實際處理量以生產產生量為準);
(2)非基金電子電器產品的塑料拆解物分選、破碎處理加工,處理量約1噸/年(實際處理量以生產產生量為準)
2.4項目地點:廣東省清遠市清城區龍塘鎮銀盞村泰基工業城13號
2.5采購范圍:
2.5.1采購范圍
采購人向響應人支付勞務費,響應人提供專業勞務人員、技術團隊,在合法合規的前提下對
清遠市東江環保技術有限公司提供廢棄電器電子產品混合塑料拆解物處理過程業務承包服務,對采購人提供的廢棄電器電子產品拆解產生的混合塑料進行分選、破碎、包裝處理的勞務服務,服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混合塑料拆解物的分選、破碎、包裝等所有工作及內容。并承擔其所有費用。
2.5.2對響應人的要求
(1)響應人具備提供廢棄電器電子產品混合塑料拆解物處理分選、破碎全過程生產勞務服務的人員和技術能力。
(2)在最近三年內沒有發生重大產品質量、環保、稅務問題(以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為準)。
(3)響應人應確保采購人每天生產產生的廢棄電器電子產品混合塑料拆解物分類破碎完;不得違反基金相關規定或影響采購人生產進度。
(4)響應人在界限范圍內發生的安全、職業健康、環保、質量責任及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全部由響應人承擔,采購人不承擔連帶責任。
2.5.3具體內容詳見《廢棄電器電子產品混合塑料拆解物處理業務承包項目(二次)技術規格書》(以下簡稱為《技術規格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