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購條件 本項目已由鄭州豫能熱電有限公司決策立項,資金自籌且已落實。中原招采信息科技(河南)有限公司受鄭州豫能熱電有限公司的委托,對鄭州豫能660MW機組
脫硝CEMS設備及脫硫氨逃逸分析儀采購項目進行談判采購,項目已具備采購條件,現歡迎符合本次采購要求的供應商參加本項目采購活動。
2.項目概況與采購范圍 2.1項目名稱:鄭州豫能660MW機組脫硝CEMS設備及脫硫氨逃逸分析儀采購項目
2.2項目編號:M4101000065000920019
2.3供貨地點:采購人指定地點
2.4項目概況:采購人的兩臺機組脫硝CEMS設備采用ABB設備于2018年安裝完成,采用紅外抽取法測量,樣氣傳輸距離長,增加響應時間,系統反應慢,預處理環(huán)節(jié)會導致樣氣成分變化。目前,氨逃逸及NOX分析儀測量數據漂移、誤差大,故障率高,嚴重影響噴氨自動調節(jié)的投入,容易造成局部噴氨過量威脅下游設備安全。
故計劃采購分析儀表及其附屬配件等,對脫硝CEMS進、出口NOX、氨逃逸分析儀表和#1、2爐入口氨逃逸分析儀表進行更新升級,并對#1、2爐脫硫出口氨逃逸分析儀表重新進行調試、驗收、備案等工作。
2.5采購范圍:供應商在采購人已建設脫硫基站其他氣態(tài)污染物排放連續(xù)監(jiān)測系統(CEMS)基礎上增加建設NH3-CEMS,每臺機組濕除煙道出口分別安裝2套氨逃逸分析儀,安裝在煙囪入口處,采集的數據通過現有的CEMS基站傳送到環(huán)保局,脫硝設備6套分別安裝在脫硝的進出口。
負責提供符合技術規(guī)范要求并有環(huán)保認證的脫硫出口氨逃逸分析儀2臺,脫硝NOx分析儀4臺,氨逃逸分析儀2臺,以上設備包含配套所需的取樣系統、機柜、工控機等及其安裝和調試。其中,脫硫出口氨逃逸分析儀采集數據須傳送到環(huán)保局,投標方負責72小時調試、168小時運行試驗并通過環(huán)保驗收及備案,提供所需的一切環(huán)保驗收資料等。同時把所有測量信號送到DCS機柜的端子排,含端子排接線。
負責對投標方的進入現場的施工人員進行入廠安全培訓,負責根據投標方具體要求開具工作票,配合投標方完成DCS畫面組態(tài)及測量信號調試。
提供壓縮氣源接口,電源柜的中的電源接口。
2.6交貨期:合同簽訂后一周內
2.7質保期:一年(驗收合格后)
2.8質量要求:合格,滿足招標人相關技術及質量要求。
3.供應商的資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3.1.1投標人必須具有企業(yè)獨立法人資格,具有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提供掃描件并加蓋公章);
3.1.2投標方近三年無安全責任事故(包括人身事故)發(fā)生,且最近三年內沒有騙取中標、嚴重違約,產品或服務未發(fā)生重大質量問題(提供承諾)
; 3.2 資質要求:廠家直投或者代理商投標需要廠家項目授權。(提供證明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