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黃山區2024年農村供水保障提升工程公開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黃山區2024年農村供水保障提升工程已由黃山市黃山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黃發改審(2024)128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黃山區水利事務管理中心,招標人為黃山區水利事務管理中心,建設資金來自財政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黃山區2024年農村供水保障提升工程
2.2項目編號:HJHGC2024G044
2.3建設地點:黃山市黃山區
2.4建設規模:主要建設內容是改造提升三十二座村鎮供水工程,取水口改造18處、新建清水池12座、安裝智能水表1086塊、管網改造12.7km等。
2.5計劃工期:30日歷天
2.6招標范圍:本項目施工圖紙及招標文件規定范圍的所有內容,具體詳見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
2.7標段劃分:一個標段
2.8質量標準:合格
2.9招標控制價:4539079.05元
2.10項目性質:水利工程施工
2.11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具備:具備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同時具有有效安全生產許可證;
3.2 擬派駐本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具有水利水電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或《安徽省小型水利工程施工負責人考核合格證書》,持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 B 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擔任項目經理的項目曾導致承包人有不良記錄,且在公示期內的不得擔任本項目的項目經理(公示期限內的不良記錄以水利部、安徽省水利廳依法公示的不良記錄為準)。
3.3 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4信用要求
投標人(含分公司)不得存在以下失信情形(行政主管部門已經做出暫停、停止、撤銷等處理決定的除外):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的;
(2)被稅務部門列入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的;
(3)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列入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的;
(4)被應急管理部門列入安全生產失信聯合懲戒“黑名單”;
(5)投標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自開標之日起往前追溯)有行賄犯罪行為的;(投標人需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格式自行出具《近三年無行賄犯罪行為承諾書》)。
以上情形第
(1)
(2)
(3)
(4)項以信用中國網站發布的信息為準。所有情形有限制期限的按規定期限執行,無限制期限的按投標截止時間前12個月計算。由代理機構在推薦中標候選人前對擬推薦的中標候選人進行查詢,并將查詢結果書面反饋至評標委員會。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薦為中標候選人。
3.5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3.6各投標人均可就上述標段中的/個標段投標,但最多允許中標/個標段(適用于分標段的招標項目)。
3.7 其 他:
(1)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無
(2)其他要求:本項目預留最高限價的40%以上(最終以合同價為準)專門面向中小企業。
4.招標文件的獲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