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JDFFJSZ2024100001001江都城區中部片區污水處理提質增效達標區建設工程設計招標公告
江都城區中部片區污水處理提質增效達標區建設工程設計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江都城區中部片區污水處理提質增效達標區建設工程(項目名稱)已由 揚州市江都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揚江發改許發【2022】77號 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揚州市江都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設資金來自財政(資金來源),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江都城區中部片區污水處理提質增效達標區建設工程設計標段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江都城區中部片區污水處理提質增效達標區建設工程設計
2.2建設地點:揚州市江都區
2.3建設規模:約70000萬元
2.4合同估算價:約1001萬元
2.5設計周期:
15日歷天(合同簽訂后5日歷天內完成項目方案設計;方案設計文件完成后5日歷天內完成初步設計(含概算編制);初步設計文件完成后5日歷天內完成全專業含各專項設計施工圖)
2.6招標范圍:
(1)招標人提供的前期資料及設計任務書的基礎上,完成江都城區中部片區污水處理提質增效達標區建設工程方案設計、初步設計(含概算編制)、施工圖設計。(設計范圍包括但不限于:污水管線、道路修復、綠化及相關配套工程等所有設計工作)
(2)本項目設計有關的配合工作,包括:方案設計、初步設計(含概算編制)、施工圖設計等相關審查工作(含發包人組織或要求的各項專業、專題、專家審查或優化設計,含設計變更審查);
(3)后續服務工作,包含:施工招標配合;實施期間設計交底;參與隱蔽工程驗收工作;設計修改,變更等施工配合以及竣工驗收配合工作;與本項目設計有關的其他相關事宜等。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能力,且須具備①具備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或②具備市政行業設計甲級資質;或③具備市政行業(道路工程)專業設計甲級和市政行業(排水工程)專業設計乙級及以上資質。
3.2 投標人擬派設計負責人須具備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給水排水)執業資格。設計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包括:1)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繳納社會保險;2)將本人執(職)業資格證書同時注冊在兩個及以上單位。
3.3 本工程設置以下可選條件作為投標人資格要求:
投標人2019年 1 月 1 日以來承擔過類似工程設計業績。類似項目的認定標準:企業承擔過工程總投資40000萬元及以上的市政排水管網設計或EPC項目業績(EPC項目業績,投標人需為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牽頭人身份并承擔設計工作),業績時間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
企業類似項目業績的認定應同時具備以下幾項條件:1)依法承發包的交易結果(中標或成交) 文件;2)合同;3)其他(如有)。業績證明資料須將原件證明材料掃描至電子投標文件中。業績時間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應如實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證明材料,以證實其業績符合類似工程認定標準。上述工程不是投標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認可。提供的材料中涉及評標的相關數據不一致的,以數額較小的為準。
3.4 投標人應具備的其他要求:
3.4.1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3.4.2投標人的資質類別、等級和設計負責人注冊專業、資格等級等滿足招標公告要求;
3.4.3資格審查申請書中的重要內容沒有失實或者弄虛作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