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宜興市新孟河下游河道綜合整治工程(周鐵鎮北部區域支浜)工程總承包(EPC)
宜興市新孟河下游河道綜合整治工程(周鐵鎮北部區域支浜)工程總承包(EPC)
招標公告(公共資源交易7.0系統)
編號:YXJS20241000501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宜興市新孟河下游河道綜合整治工程(周鐵鎮北部區域支浜)已由宜興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宜發改投資許[2024]228號文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宜興市周鐵鎮人民政府,建設資金來自鎮財政安排。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工程總承包(EPC)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詳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2.1.1建設地點:宜興市周鐵鎮
2.1.2建設規模:對周鐵鎮漕橋河和太滆南運河等共計19條支浜進行綜合整治
2.1.3合同估算價:約2921.32萬元
2.1.4工期要求:180日歷天,計劃開工日期:2024年11月26日,計劃竣工日期:2025年5月25日
2.1.5質量要求:
工程設計質量標準:施工圖設計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技術規范、標準及規程要求,報相關部門審批,經招標人認可且最終通過相關部門批準和審查合格
工程施工質量標準:施工質量符合設計圖紙及國家有關標準規范要求,工程質量達到國家及行業現行施工驗收規范合格標準
采購質量標準:工程所有物資(設備、構配件等)采購質量需符合有關標準規范的要求,合格率達到100%
2.2招標范圍:詳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2.3標段劃分:1個標段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申請人應同時具備以下資質:
①設計:具備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具備工程設計市政(燃氣工程、軌道交通工程除外)行業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具備市政行業(排水工程)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
②施工: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指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標準電子證照,相關規定不作要求的除外);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工程總承包能力。
3.1.1投標人業績要求:企業應當具有以下類似工程業績之一:工程總承包業績,設計業績,施工業績
(A)工程總承包業績要求:投標人近五年以來承擔過單項合同金額≥2000萬元的市政工程類EPC總承包項目業績。(注:類似工程單項合同金額以工程總承包合同所載合同金額為準;業績有效期以竣工驗收證明的落款日期至本工程開標之日計算。需提供中標通知書(或者發包人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直接發包證明)、合同協議書、竣工驗收證明材料,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稱、各相關單位信息需前后一致,能證明為同一工程,且時間順序符合建設工程實際。上述證明材料均以宜興市公共資源交易7.0系統誠信庫信息為準。)
(B)設計業績要求:投標人近五年以來承擔過單項合同工程造價金額或總投資額≥2000萬元的市政工程類的設計業績。(注:類似工程單項合同投資額以設計合同所載投資額為準;業績有效期以合同簽訂日期至本工程開標之日計算。需提供工程中標通知書(或發包人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直接發包證明)、合同協議書,以上兩份材料缺一不可。上述證明材料均以宜興市公共資源交易7.0系統誠信庫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