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鄭州市服務鄭州新區污水處理廠“再生水+”綜合智慧能源利用工程EPC總承包監理-招標公告
鄭州新區污水處理廠“再生水+”綜合智慧能源利用工程EPC總承包監理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該項目經中牟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備案批準,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統一代碼:2406-410122-04-01-373191,項目招標人為鄭州市污水凈化有限公司,招標代理機構為鑫誠國際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源:企業自籌,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監理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鄭州新區污水處理廠“再生水+”綜合智慧能源利用工程EPC總承包監理
2.2建設地點:本工程再生水管線及提升泵站建設地點位于中牟縣。本項目雙排再生水管道從鄭州新區污水處理廠東側出線,沿進廠道路南側向西敷設,跨雁鳴大道后沿G310北側繼續向西敷設至人文路,再沿人文路西側向北敷設至金梁大道,后沿金梁大道北側向西敷設至萬三公路西側。
2.3建設規模及建設內容:再生水管線干管路由總長31.68公里,管徑為雙排DN1600-DN2000,干管總長度 63.56公里;再生水管線支管總長約2.54公里,管徑為DN300-DN2000。
1#泵站設計供水規模為100萬噸/日,本次實施100萬噸/日規模再生水泵及配套電氣儀表設備。
2#泵站為中途提升泵站,設計規模90萬噸/日,其中土建工程按照90萬噸/日規模一次建成,本次安裝補氯等設施。
2.4招標范圍:鄭州新區污水處理廠“再生水+”綜合智慧能源利用項目工程包括但不僅限于施工圖設計階段(含施工圖審查階段)、施工準備階段、施工階段、工程收尾階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驗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結算、政府審計配合)及工程質量保修階段直至工程最終竣工驗收等EPC全過程監理服務。
2.5監理服務期限:施工圖設計階段(含施工圖審查階段)、施工準備期、施工期及保修期(含缺陷責任期)直至工程最終竣工驗收。
2.6質量控制目標:合格,確保工程按質按量完成,達到國家驗收標準。
2.7工期控制目標:同總承包EPC工期。
2.8標段劃分:本項目共劃分一個標段。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且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工程監理能力。
3.2資質要求: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以下資質之一:
(一)市政公用工程監理甲級資質;
(二)工程監理綜合資質。
3.3.1項目總監理工程師資格要求:投標人擬派項目總監須具備建設主管部門核發在本單位注冊的市政公用工程專業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并與公司具有勞動合同關系(提供投標單位與其簽訂的勞動合同)及本單位為其繳納的養老保險證明(以當地社保部門出具的查詢明細表加蓋社保部門印章或網絡查詢頁為準,查詢日期為公告發布之后至投標截止時間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