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張家口市烏拉哈達水利樞紐工程項目法人全過程質量檢測及竣工質量檢測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張家口市烏拉哈達水利樞紐工程項目法人全過程質量檢測及竣工質量檢測已由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河北省水利廳以冀發改農經[2023]1609號、冀水審〔2024〕1412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張家口市烏拉哈達水利樞紐工程建設項目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國債補助資金、省級補助資金和地方配套資金,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張家口市烏拉哈達水利樞紐工程建設項目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張家口市烏拉哈達水利樞紐工程位于永定河上游洋河左岸一級支流清水河上,由東水庫和西水庫組成,總庫容為11472萬立方米,其中東水庫5997萬立方米,西水庫5475萬立方米,是以防洪為主,兼顧張家口市供水和農業灌溉的II等水利樞紐工程。攔河壩均采用土質心墻分區壩,其中東庫壩頂高程1004.2 m,壩頂總長593m,最大壩高59.2m;西庫壩頂高程952.5m,壩頂總長785m,最大壩高43.5m。東水庫主要建筑物由攔河壩、溢洪道、泄洪排沙洞和放水管等組成,河床布置攔河壩,溢洪道緊鄰攔河壩右壩頭,泄洪排沙洞和放水管布置于河道左岸山體內;西水庫主要建筑物由攔河壩、溢洪道、泄洪排沙洞和放水管等組成,河床布置攔河壩,左岸布置開敞式溢洪遞,左岸山體內布置泄洪排沙洞和放水管。主要建筑物級別為2級,次要建筑物級別為3級。主要建筑物設計洪水標準為100 年一遇;校核洪水標準為2000年一遇;消能防沖建筑物洪水標準為50年一遇。工程區地震基本烈度為Ⅶ度區。
2.2 招標范圍:張家口市烏拉哈達水利樞紐工程施工范圍內(包括工程部分、水文站工程、西庫涉專項防護工程、庫區防護工程、水土保持設施、環境保護設施等)全過程及竣工質量檢測,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實體(混凝土工程實體、巖土工程實體)以及用于工程的原材料(水泥、砂、石、鋼材、防水材料、土工材料等)、中間產品、金屬結構和機電設備等進行的質量檢測。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對投標人的資格要求如下:
3.1.1資質要求:
(1)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并在人員、設備、技術、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能力;
(2)具有水利工程質量檢測單位資質(巖土工程甲級、混凝土工程甲級、金屬結構甲級、 機械電氣甲級、量測甲級) ,并具備合格有效的檢驗機構資質認定證書(CMA),在人員、試驗檢測儀器設備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質量檢測服務能力;
3.1.2財務要求:財務狀況良好,滿足本項目的需要。
3.1.3信譽要求:投標人未被列入國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國 ”(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以評標當日查詢為準);
3.1.4其他要求:
1、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同一標段的投標。
2、本項目實行“雙盲”評審,技術部分采用暗標方式,具體要求詳見招標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