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長春市九臺區實施中央農業防災減災和水利救災資金項目采購農藥項目詢價公告
項目概況
長春市九臺區實施中央農業防災減災和水利救災資金項目采購農藥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政采云”平臺(https://www.zcygov.cn/)獲取(下載)詢價文件,并于2024年10月8日9點30分(北京時間)前遞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招標編號:JTZHB-2024-15(HW)
項目名稱:長春市九臺區實施中央農業防災減災和水利救災資金項目采購農藥項目
采購方式:詢價
預算金額:102.8萬元
采購需求:長春市九臺區實施中央農業防災減災和水利救災資金項目采購農藥項目
供 貨 期:中標后2日內完成甲方指定地點全部供貨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本項目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
2.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關于促進中小企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46號)、《關于進一步加大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力度的通知》(財庫〔2022〕19號)、《財政部、司法部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4]68號)、《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財庫〔2017〕141號)、《吉林省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條例》和《長春市財政局關于做好我市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有關工作的通知》、《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4〕68 號)等。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1)①供應商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形式,具備承攬本次招標范圍相應的有效的營業執照;②(供應商為生產廠商的須具備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農藥生產許可證,供應商為經銷商的須具備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農藥經營許可證;供應商應具備本項目標的的農藥登記證)及企業標準證;②供應商參加采購活動應當提供反映其財務狀況、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金的資格條件承諾函;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④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