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中易水(安格莊水庫至高村橋)水毀提升防洪整治工程EPC總承包公告
中易水(安格莊水庫至高村橋)水毀提升防洪整治工程EPC總承包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中易水(安格莊水庫至高村橋)水毀提升防洪整治工程EPC總承包已由易縣發展和改革局以易發改(2024)142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易縣水利局,建設資金來自財政,項目出資比例為國有資金:100.00%,招標人為易縣水利局。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設計施工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2.1 建設地點:安格莊水庫至高村橋; 2.2 工程規模:河道疏浚 11.5km(K37+900~50+200);護砌工程 12.6km,其中左岸 6.82km,右岸 5.78km,分為格賓石籠護岸和疊石護岸兩種型式,其中格賓石籠護岸 11.13km,疊石護岸 1.47km;新建堤防 8.9km,其中左岸 1.9km,右岸 7.0km;路面工程 19.6km,其中新建 8.9km,翻建 5.3km,加寬 5.4km;橋梁 3 座,其中新建 1 座,改建 1 座,維修 1 座;涵洞工程 37 座,其中新建箱涵 24 座,預留管涵 13 座。 2.3 計劃工期:20個月; 2.4質量標準:勘察、設計要求的質量標準:滿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達到國家現行勘察標準要求 ,達到國家現行設計規范要求,達到現行國家質量驗收合格標準。施工要求的質量標準:竣工驗收達到合格標準。 2.5 標段劃分:共劃分為一個標段;
2.2招標范圍:本項目勘察、設計、施工總承包,包括本項目的勘察、初步設計及概算編制、施工圖設計以及其它相關的設計技術服務;施工圖范圍內的全部施工內容(含全部的設備購置),以及工程保修期內的缺陷修復和保修工作,并配合招標人完成設計手續及施工驗收等相關手續工作。。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對投標人的資格要求如下:
3.1.1資質要求:投標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備履行合同的財務能力,誠信合法經營,沒有失信與違法記錄。投標人須同時具備:
(1)勘察資質:建設主管部門核發的工程勘察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勘察專業類(巖土工程勘察)乙級及以上資質;
(2)設計資質: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水利行業(河道整治)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能力;
(3)施工資質: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和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同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能力
3.1.2財務要求:財務狀況良好,近1年(2022年度或2023年度)或成立至今的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或提供基本賬戶開戶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
3.1.3信譽要求:潛在投標人(2020 年1月1日至今)無重大違法記錄承諾函(需提供承諾函或相關證明)。在最近三年內無重大工程質量問題的承諾函;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在“信用中國 ”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 被執行人名單的不得參加本項目投標。
3.1.4其他要求: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與投標。本次招標實行資格后審,資格后審不合格的投標人投標文件將按無效標處理; 本項目投標文件技術標部分采用暗標方式編制及評審,即投標人在編制投標文件技術標部分時屏蔽投標人名稱等信息,評標委員會依照招標文件的規定對投標文件技術標部分進行評審。
備注:為貫徹落實河北省招投標管理辦公室冀建招辦【2018】15 號《河北省建設工程招標投標領域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實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對招標投標領域存在的阻礙投標、惡意競標、強攬工程、串標、圍標、陪標、索要不合理評標報酬等下列涉黑涉惡涉亂行為進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將直接移交掃黑除惡辦公室處理:
1、投標人提供虛假銀行保函行為;
2、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潛在投標人以及有關部門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勸退、阻礙其他投標人投標的行為;
3、投標人以他人名義投標的行為;
4、出借或借用資質投標的行為;
5、通過串聯的方式串標、圍標、陪標,組織或參與多家公司集體投標,形成投標團伙,排擠競爭對手和其他潛在投標人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