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通濟河(鎮江段)整治工程丹徒區境內工程河道部分質量檢測服務補充公告
現對通濟河(鎮江段)整治工程丹徒區境內工程河道部分質量檢測服務(合同編號:TJH-ZJ-DT-HDJC)作如下內容修改:
1、原公告“3.投標人資格要求”中:
(2)業績要求:投標人2019年1月1日以來(時間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承擔過水利工程質量檢測服務單項合同金額(簽約合同價或合同結算價)30萬元(以費率簽約的以合同結算價計,同時提供含有合同價款的取費基數與費率的價款結算清單)及以上的業績(附合同協議書、中標通知書<如有>、已經完成檢測服務的證明<竣工驗收證明或已經完成的檢測成果文件或委托人出具的已經完成檢測服務的證明或合同中的服務期限已屆滿任一均可>,評分標準中的業績證明材料要求與此相同)。
(4)項目負責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