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忠縣排水所屬廠、泵站污渣清運項目公告
第一章 項目公告
忠縣排水所屬廠、泵站污渣清運項目公告
1、比選條件
本比選項目忠縣排水所屬廠、泵站污渣清運,比選人為重慶市忠縣排水有限公司。比選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比選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比選,誠邀潛在投標人參與投標。
2、項目概況與比選范圍2.1項目概況:重慶市忠縣排水有限公司所屬蘇家、石寶、新生、烏楊四污水處理廠、州屏泵站,產生的污渣及生活垃圾需委外清運。
2.2比選范圍:實施所屬廠、泵站污渣清運,具體詳見比選文件、方案及答疑補遺全部內容。
2.3 服務期:1年。
3、投標人資格要求3.1營業執照:在中國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具有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 (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投標人單位章)。
3.2 投標人需承諾比選人在支付貨款前,投標人開具符合比選人報銷要求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否則比選人有權拒絕支付貨款。(提供承諾書原件,加蓋投標人鮮章)。
3.3業績:投標人須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垃圾清運業績一個。(提供合同復印件及合同項下發票復印件一張,原件備查)
3.4服務承諾:(提供承諾書原件,并加蓋投標單位鮮公章)
3.4.1投標人需承諾在服務期間應遵守國家、行業規定及比選人公司管理制度,若由投標人引發的一切安全、環保事故由投標人自行負責與比選人無關,且比選人有權終止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責任
3.4.2投標人需承諾具備完成本項目全部工作內容的能力及人員。
3.4.3本項目最終處置點為忠縣海螺水泥廠,為保證污渣及生活垃圾處理合理合規,投標人中標后須自行與忠縣海螺水泥廠聯系處置。
3.4.4實施期間運輸單位需采用封閉式專業垃圾清運車輛對污渣及生活垃圾進行清運。
3.4.5運輸單位在實施期間造成的污渣及生活垃圾跑冒滴漏情況由運輸單位自行處置。
3.5 信譽要求(以下承諾書提供原件,并加蓋投標單位鮮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