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2024年度懷遠縣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二標段)答疑補遺公告
各潛在投標人:
現將各潛在投標人對“2024年度懷遠縣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二標段)” 招標文件提出的有關疑問,回復及修改如下:
一、疑問1:本項目招標文件定義“類似項目指:完工已驗收的單項合同金額3500萬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項目(包括并不限于高標準農田建設或土地整治或耕地提質改造項目或旱地改水田項目或農田水利或農業綜合開發或土地治理或千億斤糧食增產項目等)。”請問:農村安全飲水工程、水廠及管網改造工程是否滿足本項目要求?
回復:按招標文件要求執行。
疑問2:本項目為全額面向中小企業。但按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采購限額標準以上,200 萬元以下的貨物和服務采購項目、400 萬元以下的工程采購項目,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采購人應當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和第八條規定:“超過 200 萬元的貨物和服務采購項目、超過400 萬元的工程采購項目中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預留該部分采購項目預算總額的 30%以上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其中預留給小微企業的比例不低于 60%”,因此,本項目不應專門面向中小企業,應采用預留份額形式向中小企業采購。
回復:按招標文件要求執行。本項目資金來源為財政資金,發布的采購意向公開及申請采購計劃任務書均為全額面向中小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