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蠡縣辛興鎮等四個鎮南宗村等二十八個村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項目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蠡縣辛興鎮等四個鎮南宗村等二十八個村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項目已由保定市國土資源局以[2017]保國土資字238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蠡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建設資金來自財政資金,出資比例為100.00%,招標人為蠡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2.1.1工程名稱:蠡縣辛興鎮等四個鎮南宗村等二十八個村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項目。
2.1.2建設地點:蠡縣辛興鎮等四個鎮(具體建設地點為:蠡吾鎮劉村、隨東村;留史鎮西曹佐村、東曹佐村;百尺鎮魏家佐村、大百尺村;辛興鎮梁莊村、辛興村、東河村)2.1.3建設規模及內容:建設內容主要為田間道路工程等,詳見工程量清單及圖紙。
2.1.4工期:自簽訂合同之日起三個月內完工。
2.1.5質量標準:合格。
2.2 招標范圍:工程量清單及圖紙中所有內容。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對投標人的資格要求如下:
3.1.1資質要求:1.投標人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2.投標人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1.2信譽要求:投標人在“信用中國”網站未被列入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名單,在“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中國政府采購網”未被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查詢時間為投標截止日,由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查詢);
3.1.3其他要求:1.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2. 根據《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46 號)的規定,本項目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進行采購。根據《三部門聯合發布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財庫【2017】141號文)文,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視同小型、微型企業。根據財政部、司法部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4】68號)文,在政府采購活動中視同小型、微型企業;3.其他說明
(1)本項目采用“雙盲”方式評審。本項目投標文件技術部分采用暗標方式編制及評審,即投標人在編制投標文件技術部分時屏蔽投標人名稱等信息,評標委員會依照招標文件的規定對投標文件技術標部分進行評審。
(2)根據河北省數據和政務服務局等五部門關于印發《河北省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評定分離”暫行辦法》的通知(冀數政規〔2024〕1號),本項目采用“評定分離”定標方式,具體詳見招標文件。
(3)提出異議渠道和方式:
招標人:蠡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韓占海、0312-6211964;
招標代理機構:河北平道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馬中華、0312-2057900。
(4)本招標項目的監督部門、電話、
電子郵箱:監督部門名稱:蠡縣發展和改革局、電話:0312-6211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