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清鎮市城區排澇能力提升項目(二標段)施工澄清公告
清鎮市城區排澇能力提升項目(二標段)施工澄清公告
致各潛在投標人:
我公司代理的“清鎮市城區排澇能力提升項目(二標段)施工 【項目編號:E52018120240005MT】,”現作如下澄清:
一、原貴州省公共資源交易一張網 招標項目 標段(包)信息中投標人資格條件:1.項目要求申請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2.項目負責人資格: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貳級注冊建造師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且未擔任其他在建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
3.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4.各申請人均可就上述標段提出投標申請。
現澄清為:招標項目 標段(包)信息中投標人資格條件: 1.項目要求申請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2.項目負責人資格: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壹級注冊建造師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且未擔任其他在建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
3.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4.各申請人均可就上述標段提出投標申請。
二、原招標文件 第二章中投標人須知1.10.2 招標人澄清的時間 2024-10-05 17:00。
現澄清為:現招標文件第二章中投標人須知1.10.2招標人澄清的時間2024-09-26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