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第二實驗小學供暖項目競爭性磋商公告
項目概況
北京市昌平第二實驗小學供暖項目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北京市政府采購電子交易平臺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4-10-11 09:00(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11011424210200018501-XM001
項目名稱:北京市昌平第二實驗小學供暖項目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303 萬元(人民幣)
最高限價:303 萬元(人民幣)
采購需求:
1.北京市昌平第二實驗小學分東、西兩個校區,均為燃氣自供暖,總供暖面積為20000平方米。
2.為東、西校區提供鍋爐房運行冬季供暖;東校區鍋爐房位于北京市昌平區回龍觀文化居住區龍騰二區30號,有常壓燃氣鍋爐2臺(1T/臺);西校區鍋爐房位于北京市昌平區回龍觀龍澤東區,有常壓燃氣鍋爐2臺(1T/臺)。
3.為東、西校區鍋爐房設備及內管線和外管網、燃氣調壓箱、附屬設施提供維修、維護、保養服務(含:維修零配件及搶修產生的單項500元以下的費用,超過500元的由招標人承擔)
4.溫度標準:按國家規定執行,室內溫度不低于18℃。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3年(供暖運行的時間為每年11月15日起至次 年03月15日止(北京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氣象等實際情況調整采暖期時間,以實際發生的采暖期為準),具體供暖時間提前和延長由甲方決定。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節約能源、保護環境、扶持不發達地區和少數民族地區、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支持監獄企業發展、促進殘疾人就業等政府采購政策。
2.1 中小企業政策
本項目專門面向小微企業采購。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1)供應商須具備履行合同所需的財務、技術和售后服務能力,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