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臨漳縣城雨污水管網提升工程監理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臨漳縣城雨污水管網提升工程監理已由臨漳縣行政審批局以臨審批批字[2024]102號批準,招標人為臨漳縣綜合行政執法局,項目業主為臨漳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建設資金來自爭取上級資金外,其余由縣財政配套,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監理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2.1.1建設規模及內容:齊桓公大道排水渠清淤1350米,恢復邊溝渠道2550米;改造D600-D2000雨水管道10501米,改造D400-D500污水管道2965米,道路拆除恢復:七子湖等四個蓄澇湖清淤203000平方米,縣城現狀雨污水管道清淤55800米;改造玄武大道、永陽路等9條路段沿線雨水篦子、收水口、連接處、檢查井等附屬設施并對道路進行拆除恢復。
2.1.2監理服務期限:自監理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驗收完畢及保修期結束止,具體以實際工期為準隨EPC總承包工期及缺陷責任期。
2.1.3質量要求:合格2.1.4標段劃分:共一個標段。
2.2招標范圍:施工準備階段、施工安裝階段(含缺陷責任期)、設備及材料全過程監理服務及質量保修期的監理服務。
3、投標人(申請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對投標人的資格要求如下:3.1.1資質要求:投標人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工程監理綜合資質或市政公用工程監理甲級資質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試驗檢測儀器設備方面具有相應的監理能力。
3.1.2總監理工程師的資格要求:投標人擬派項目總監理工程師需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注冊監理工程師資格,具有工程類相關專業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且不得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總監理工程師承諾書,且需是本單位在職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