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市長豐縣瓦埠湖引調水工程項目工程總承包招標公告
合肥市長豐縣瓦埠湖引調水工程項目工程總承包招標公告(電子招標投標)
1. 招標條件本招標項目合肥市長豐縣瓦埠湖引調水工程項目已由長豐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發改服〔2023〕150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長豐供水集團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地方政府專項債資金,不足部分由縣財政統籌解決,項目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長豐供水集團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工程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 工程概況
合肥市長豐縣瓦埠湖引調水工程總投資約49509.83萬元,項目主要建設內容包括:
(1)新建瓦埠湖引調水管道工程,引調水建設規模30萬立方米/天,飲水點位于孫廟鄉瓦房郢離岸邊約1.0公里處,從飲水點向取水浮船東南方向沿直線敷設至取水浮船處(梅園村前郢),引調水管徑DN2400,全長約8.5公里;
(2)構建淺灘水域,保留小部分現狀塘埂,形成活水導流;清淤修繕取水浮船周邊淺灘水域(長豐境內,約2622畝);在淺灘水域內構建生態濕地,對淺灘原水實施生態化預處理。具體內容詳見初步設計文件。
2.2 招標范圍
招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合肥市長豐縣瓦埠湖引調水工程項目施工圖階段勘測設計(含移民、水保、環保、防洪等)、設備采購及安裝、開工準備、施工(含主體工程、臨時工程、水保工程、環保工程等)、保險、聯合試運行(含人員培訓)、協助法人單位開展的各項驗收、工程交付等,具體內容詳見招標文件。
3. 投標人資格要求3.1 投標人應依法設立;
3.2本次招標以同時具有相應設計和施工總承包資質的單位作為項目總承包單位,其要求投標人須同時具備以下資質或要求:
(1)具有工程勘察專業類巖土工程(勘察)專業甲級或工程勘察綜合甲級資質;
(2)具有市政行業(給水工程和排水工程)專業甲級設計資質或具有市政行業甲級設計資質或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
(3)具有水利行業(引調水)專業設計乙級及以上資質或水利行業設計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
(4)具有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5)近5年(2019年1月以來,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有“類似項目”施工業績或具有合同價1億元及以上的水利水電工程總承包項目業績。
3.3 項目經理、設計經理、施工經理資格要求:
(1)擬派項目經理具有水利水電工程專業類注冊土木工程師或水利水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證書或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理工程師注冊證書(水利工程)或者具備水利水電工程類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項目經理由聯合體牽頭人委派;
(2)設計經理的資格要求:具有水利水電類相關專業高級工程師及及以上技術職稱,聯合體投標的,設計經理由具有滿足設計資質要求的單位委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