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長沙市中國鐵塔長沙市分公司2024年某水質凈化廠停車場無線優化技術服務合作項目(第二次)比選公告
中國鐵塔長沙市分公司2024年某水質凈化廠停車場無線優化技術服務合作項目(第二次)已具備采購條件,現公開邀請有意向的單位參加比選采購活動。
1.采購項目簡介1.1采購項目名稱及項目編號:中國鐵塔長沙市分公司2024年某水質凈化廠停車場無線優化技術服務合作項目(第二次)(項目編號為:TC249FF0Y-1)
1.2采購人: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
1.3采購代理機構:中招國際招標有限公司
1.4采購項目資金落實情況: 資金為企業自籌,資金來源已落實
1.5采購項目概況:根據公司業務需求,近期擬啟動中國鐵塔長沙市分公司2024年某水質凈化廠停車場無線優化技術服務合作項目(第二次)的采購工作,本項目不含稅采購金額為81.35萬元,稅率為6%,含稅采購預算金額約86.23萬元,小規模納稅人按國家標準執行(稅率如遇政策調整,則按國家最新要求執行)。合同有效期為1年。
1.6采購包劃分:本項目劃分1個采購包,選取1名中選人。
1.7中選單位數量及中選份額: 1家
1.8本項目設置最高限價:本項目報價方式采取在不含稅上限價的基礎上進行整體折扣報價,最高參選限價為100%。參選報價超過最高參選限價的,其參選將否決。
2.采購范圍及相關要求(C)2.1采購范圍:擬采購一家供應商提供花橋水質凈化廠范圍內無線優化技術服務,并適時開展智慧停車、智慧樓宇等相關服務,包括但不限于室內外網絡規劃與設計,方案優化與調整,網絡性能監測,多頻段覆蓋,天線系統優化、無線參數調整與優化、降低故障風險,綜合提升網絡性能等,滿足協議區內的通信業務需求。
2.2服務期限: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名并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1年。期間如遇政策調整或甲方上級單位要求終止合同,則以文件或通知中明確的終止時間起本合同終止。
2.3服務地點: 長沙市。
2.4質量要求或服務標準:達到國家、行業相關規范、規定合格標準,滿足比選文件的要求。
3.參選人資格要求3.1參選人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非法人,合法運作并獨立于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須提供由工商部門核發的已加載法人或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掃描件。
3.2參選人須能提供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提供2024年1月1日至應答截止之日止已開具的任意一張增值稅專用發票掃描件或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稅務資質證明掃描件或稅務資質證明網絡截圖)或承諾函。
3.3業績要求:參選人須提供自2021年8月1日至本項目應答截止之日止同類項目業績累計業績金額不少于40萬元人民幣。
注:
(1)同類項目業績指信息化綜合服務等類似項目。
(2)固定總價合同須提供:固定總價合同關鍵頁復印件(須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標的、合同金額、合同簽字頁、合同簽訂時間),以合同簽訂時間和合同金額為準;
(3)框架合同須提供:框架合同關鍵頁復印件(須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標的、合同金額、合同簽字頁、合同簽訂時間),同時附上對應的訂單或結算單等單據掃描件,時間以訂單或結算單據(如發票)的金額和時間為準。
(4)證明材料不齊全或未體現關鍵性內容(時間、金額和內容等),則不納入統計范圍。若合同中涉及多項內容,僅統計類似項目業績,若無法區分則不納入統計范圍。
3.4參選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采購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被暫停或取消投標資格的;
(3)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4)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五年內(2019年8月1日至應答截止之日)被判處合同詐騙罪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6)在最近五年內(2019年8月1日至應答截止之日)被判處單位行賄罪,且行賄行為與采購活動相關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
(7)在最近三年內(2021年8月1日至應答截止之日)有騙取中標、嚴重違約、重大工程質量或者安全問題的(以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