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汾湖高新區(黎里鎮)國土空間全域綜合整治(北片區)項目環元蕩農文旅融合鄉村改造提升工程空間節點提升施工公告
汾湖高新區(黎里鎮)國土空間全域綜合整治(北片區)項目環元蕩農文旅融合鄉村改造提升工程空間節點提升施工施工招標公告(資格后審)
編號:E3205091862000492006001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汾湖高新區(黎里鎮)國土空間全域綜合整治(北片區)項目(項目名稱)已由蘇州市吳江區行政審批局(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吳行審備【2024】203號文(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吳江市振興資源開發有限公司,招標人為吳江市振興資源開發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自籌(資金來源),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汾湖高新區(黎里鎮)國土空間全域綜合整治(北片區)項目環元蕩農文旅融合鄉村改造提升工程空間節點提升施工(標段)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2.1.1建設地點:蘇州市吳江區汾湖高新區黎里鎮
2.1.2建設規模:綠化面積約4968.5 平方米、景觀、村莊環境整治、園林設備安裝等。
2.1.3合同估算價:450.629066萬元
2.1.4工期要求:200日歷天,計劃開工日期:2024年10月30日,竣工日期:2025年5月17日
2.1.5 其他:/
2.2 招標范圍:綠化、景觀、村莊環境整治、園林設備安裝等工程內容。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須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 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項目負責人條件須按《吳江區綠化工程項目負責人資格評定標準》執行,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項目負責人條件:
1)學歷、職稱要求:
a.獲得國家級園林綠化相關專業中級或以上職稱的技術人員。
b.獲得園林綠化相關專業初級職稱3年以上的技術人員。
以上兩條符合其一即可。
注:①“園林綠化相關專業”:指與園林綠化工程規劃、設計、施工及養護管理相關的專業,包括園林(含園林規劃設計、園林植物、風景園林、園林綠化等)、園藝、城市規劃、景觀、植物(含植保、森保等)、林學、林業、風景旅游、環境藝術等專業。
②職稱證標明專業的,按照職稱證專業認定(園林綠化中級資格評審委員會認證的職稱證默認是園林綠化相關專業)。職稱證未標明專業的,按照評審表或學歷證(頒發時間早于職稱證)上的專業認定。
③獲得職稱年限以職稱證書頒發之年為準,企業投標日期往前倒推。
2)在資格審查過程中,評標委員會應對項目負責人的學歷證、職稱證、連續在本單位交納6個月以上的社保清單(單位社保清單),涉及建設工程業績(不含養護工程)須提供的證明材料一般為合同、竣工驗收證明及招標工程的中標通知書等掃描件進行審核。
注:社保證明必須是勞動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投標之月前6個月的在本單位連續繳納的社保明細證明。
(2)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