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山市京山河母親河復蘇行動水文站點建設及監測服務
競爭性磋商公告
京山市京山河母親河復蘇行動水文站點建設及監測服務的潛在供應商應在湖北省政府采購電子交易數據匯聚平臺(網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應商客戶端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4年9月29日09時00分(北京時間)前遞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編號:HBRH2024-014
2、采購計劃備案號:420882-2024-01211
3、項目名稱:京山市京山河母親河復蘇行動水文站點建設及監測服務
4、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5、預算金額:97.92萬元
6、最高限價:97.92萬元
7、采購需求:京山市京山河母親河復蘇行動項目水文站點建設、設施設備運維、監測服務、報告編制。
8、服務期:水文站點建設及報告編制30日歷天;設施設備運維、監測服務自合同簽定之日起三年。
9、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否
10、是否可采購進口產品:否
11、本項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項目(是/否)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是
13、面向中小微企業的類型為:中小微企業
二、供應商資格要求
1、供應商必須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的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本項目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3、為本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不得再參加本項目的其他招標采購活動。
4、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未被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5、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本項目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采購項目。落實政府采購節能、環保產品政策;落實政府采購促進中小微企業發展(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視同小微企業)政策。
6、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1)供應商須具備中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
(2)供應商須提供擬派本項目的負責人須具備水利類中級及以上職稱;
(3)供應商須提供參加此次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