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紹興曹娥江上虞城區段防洪堤提升及巡查通道改造工程勘察設計(第二次)公告
招標編號:新網2024(121)號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曹娥江上虞城區段防洪堤提升及巡查通道改造工程勘察設計(第二次)(項目名稱),項目業主為紹興市上虞水資源投資開發有限公司,建設資金項目法人自籌及區財政配套(資金來源),項目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紹興市上虞水資源投資開發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機構為浙江同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設計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上虞區。
2.2 項目概況:為確保城區防洪安全,本次對彩虹橋至鐵路橋右岸堤防進行提升,總長約435m,同時進行巡查通道改造。項目估算總投資約12200萬元,建安投資約7500萬元。
2.3 招標范圍:主要包括工程測量、工程勘察、工程物探(鐵路鄰近營業線范圍內)、工程項目建議書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用地預審及規劃選址專題(含節地評價、省級風景名勝區論證)、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及后期服務等。
2.4 設計工期:150日歷天(報批時間除外)。
2.5 質量要求:符合國家相關規定標準。
2.6標段劃分:一個標段。
2.7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
3. 投標人資格要求3.1 投標人:
投標人須同時具備以下①和②和③資質要求:
①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或工程設計水利行業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水利行業(河道整治)專業甲級資質;
②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或工程設計鐵道行業乙級及以上資質;
③工程勘察綜合類甲級資質或工程勘察(巖土工程(勘察))專業甲級及以上資質。
3.2 擬派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
(1)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具有水利工程專業類高級及以上職稱;
(2)上述人員提供繳納在投標人單位的繳納期限包含2024年6月至2024年8月的以投標人名義繳納的社保繳費證明材料;若為事業編制人員,以提供繳費期限包含2024年6月至2024年8月的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證明。(不包括離、退休返聘人員)
(3)如聯合體投標的,項目負責人須由牽頭人提供。
3.3 其他要求:
(1)省外企業經浙江省住建廳備案通過且在有效期內的證明材料或“浙江省勘察設計行業四庫一平臺信息系統”備案信息已通過的網頁截圖(省內企業不作要求)(如聯合體投標的,聯合體各方均需滿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