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靈璧縣禪堂鎮鳳河潘集中心村人居環境整治(一期)工程建設項目競爭性磋商公告
靈璧縣禪堂鎮鳳河潘集中心村人居環境整治(一期)工程建設項目競爭性磋商公告
項目概況
靈璧縣禪堂鎮鳳河潘集中心村人居環境整治(一期)工程建設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安徽省.宿州市 )http://ggzyjy.ahsz.gov.cn/(地址)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4年09月30日09點0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項目編號:EP-LBCG2024089
項目名稱:靈璧縣禪堂鎮鳳河潘集中心村人居環境整治(一期)工程建設項目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2998964.4元
最高限價(如有):2998964.4元
采購需求:本項目為靈璧縣禪堂鎮鳳河潘集中心村人居環境整治(一期)工程建設項目,建設地點位于鳳河村潘集中心村建設內容包括:道路鋪設、環境整治、新建污水管網、小廣場、“五小園”建設等相關附屬工程,以實際設計和工程量清單為準。
合同履行期限: 60 日歷天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按照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安徽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優化在政府采購營商環境的通知》(皖財購[2022]556號),本項目為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項目。企業劃型標準按照《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規定執行。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供應商(含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記錄情形之一,不得推薦為中標候選人,不得確定為中標人:
(1)供應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的;
(2)供應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擬派項目經理(項目負責人)被列入行賄犯罪檔案的;
(3)供應商被市場監督管理局列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的;
(4)供應商被稅務部門列入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