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宣恩縣城鄉飲水安全保障提標升級項目(珠山鎮東門關、高羅、萬寨片區)監理服務競爭性磋商公告
【項目概況】
湖北省宣恩縣城鄉飲水安全保障提標升級項目(珠山鎮東門關、高羅、萬寨片區)監理服務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湖北省政府采購電子交易數據匯聚平臺(網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應商客戶端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5日09點0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編號:HBLX(F)-24139
2、采購計劃備案號:422825-2024-01007
3、項目名稱:湖北省宣恩縣城鄉飲水安全保障提標升級項目(珠山鎮東門關、高羅、萬寨片區)監理服務
4、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5、預算金額:96.000000(萬元)
6、最高限價:96.000000(萬元)
7、采購需求:
負責本項目全過程監理工作,施工圖紙涵蓋范圍內全部工程實施與工程保修、驗收階段全過程監理,包括但不限于質量控制、安全控制、文明施工控制、進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竣工文件收集整理、組織協調等。(具體要求詳見競爭性磋商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到項目竣工驗收保修期滿為止
9、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是
10、是否可采購進口產品:否
11、本項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項目(是/否)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是
13、面向中小微企業的類型為:中小微企業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即: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本項目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3、為本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不得再參加本項目的其他招標采購活動。
4、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未被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5、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本項目為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落實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視同小微企業)政策,不接受大型企業投標。供應商應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大型企業及未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的企業其響應文件將被否決。
6、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6.1供應商須同時具有水利部頒發的水利工程施工監理乙級及以上資質和住建部頒發的房屋建筑工程監理乙級及以上資質;6.2本項目擬派總監理工程師須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監理注冊執業資格,且被單位聘任為總監理工程師;6.3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1)聯合體成員應是具有相應資格條件的監理單位組成,聯合體成員數量(含聯合體牽頭人)不得超過2家;
(2)聯合體各方應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牽頭人及聯合體成員權利義務,聯合體各方簽訂共同投標協議后,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者與另外一家組成新的聯合體參與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