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東鄉區山塘水庫灌區建設項目(二標段)設計采購施工(EPC)總承包公告
東鄉區山塘水庫灌區建設項目(二標段)設計采購施工(EPC)總承包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東鄉區山塘水庫灌區建設項目已由撫州市東鄉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東鄉區山塘水庫灌區建設項目立項的批復》(東發改字【2022】70號)批準建設,招標人為撫州市東鄉區城鄉水利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源專項債券及自籌。項目采用設計、采購、施工(EPC)總承包模式進行公開招標,擇優選定中標人。
2.項目概況2.1項目總投資
本項目總投資約為30000萬元,本項目二標段投資規模約19940.53萬元。
2.2項目建設地點:撫州市東鄉區各鄉鎮場
2.3項目概況
東鄉區山塘水庫灌區建設項目二標段,主要建設內容為對607座山塘進行加固整治,包括大壩防滲、上下游護坡、灌溉平斜涵拆除重建、溢洪道加固、修上壩路等。
2.4招標范圍
設計、采購、施工、竣工試驗、驗收及保修期內的保修等工程內容,并最終向建設單位“交鑰匙”;招標人保留中標后根據工程實際情況進行調整的權利。
2.5標段劃分:本項目劃分兩個標段,本次招標為二標段。
2.6質量標準:
設計質量標準:符合現行設計規范、規程和有關政策、法規要求。
施工質量標準:達到現行工程驗收規程要求的合格標準。
2.7工期要求:本項目總工期(指自簽訂總承包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交付業主驗收
之日期間的工期,包括設計、采購、施工工期)為730個日歷天,計劃開工日期:2024年10月,計劃竣工日期:2026年10月。
3.投標人資格要求
不能同時滿足下列資格條件的投標人可以組成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以下要求:
施工方為聯合體牽頭人,設計方為聯合體成員,聯合體組成不超過兩家,已組成聯合體的單位,不能與其他單位再組成聯合體投標。
3.1設計方資格要求:
①具備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書;
②具備工程設計水利行業專業乙級及以上資質;
③擬派項目設計負責人須具有水利類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按《關于印發江西省非國有企業高級工程師等 3 個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的通知》(贛人發〔2005〕11 號)規定,非國有企業技術職稱無效);
3.2施工方資格要求
①具備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
②具有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含)以上資質,并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③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必須執有省級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 A 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④擬派項目施工負責人須具有注冊二級建造師及以上(水利水電專業,不含臨時建造師)執業資格和省級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 B 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且投標時未擔任其它在建工程項目負責人(投標人擬投入建造師有在建項目但已履行變更手續的,在投標文件中需附經批準的變更手續,建造師變更手續須為投標截止時間 6 個月以前辦理的,否則按有在建項目的建造師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