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公告豐城市觀橋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工程第二批工程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已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建設,招標人為豐城市觀橋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早工程項目部,建設資金已落實,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就該項目的施工面向國內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豐城市境內。
2.2 招標規模:本次施工招標金額約2560萬元。
2.3 計劃工期:約172日歷天。
2.4 招標范圍及內容:具體詳見工程量清單。
2.5 標段劃分:1個施工標。
2.6 質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同時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 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同時具有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
(2) 具有有效營業執照證書。
(3) 具有有效安全生產許可證。
(4) 企業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必須執有省級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A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擬投入本項目的注冊建造師必須執有水利水電專業二級及以上建造師(不含臨時)注冊證和省級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技術負責人必須具備水利類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按《關于印發江西省非國有企業高級工程師等3個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的通知》(贛人發〔2005〕11號)規定,非國有企業技術職稱無效);專職安全員必須執有省級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C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5) 投標人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6) 擬投入本項目的注冊建造師不能有在建項目。建造師有在建項目但已履行變更手續的,在投標文件中需附經批準的變更手續,建造師變更手續須為投標截止時間6個月以前辦理的,否則按有在建項目的建造師認定。
(7) 參加本施工標段的投標單位的“三大員”(建造師、技術負責人、安全員)必須為本單位的正式員工,需提供本項目開標前連續六個月五險一金繳費(即
養老保險、
醫療保險、
失業保險、
工傷保險和
生育保險及
住房公積金,不含開標當月,因工作變更不足6個月的,以證書中變更時間為準)的證明材料。以上資料原件的掃描件上傳于電子投標文件中,未提供者作無效標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