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新能源動力電池道路管網配套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二期-曼谷路、萬隆路)質量檢測采購需求書
2024-09-13 17:30,在廣東省網上中介服務超市為湛江市代建項目管理中心公開選取建設工程質量檢測中介服務機構,現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此項目采用多選一的直接選取方式,項目業主將在報名的若干家中介機構中,自主選定一家作為中選機構,未被選中的機構不應有任何異議。
項目業主 湛江市代建項目管理中心
采購項目名稱 新能源動力電池道路管網配套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二期-曼谷路、萬隆路)質量檢測采購需求書
中介服務事項無(屬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務項目采購)
投資審批項目是
投資審批項目編碼2020-440800-48-01-095280
采購項目編碼44080067519144x2409111178
項目規模其他
項目規模說明詳見附件
所需服務建設工程質量檢測
服務內容 2.服務內容工作內容包括: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對建設工程涉及結構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檢測項目,進入施工現場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設備,以及工程實體質量等進行檢測。
(1)檢測內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基礎工程質量檢測、道路基層及路面工程質量檢測、照明電氣工程質量檢測、橋涵結構工程質量檢測、管道工程水壓試驗檢測、材料送檢(進入施工現場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設備檢測)等。
(2)除以上工作內容外,還包括:1)中選人按采購人提供的施工圖紙、設計說明及補充說明,承接新能源動力電池道路管網配套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二期-曼谷路、萬隆路) 工程質量檢測服務。服務范圍除以上工作外,還包括:a.與工程所在行政區域的相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監督部門進行檢測工作的協調,申報檢測技術成果的審批。保證檢測技術成果能滿足質監及相關政府部門的驗收要求,確保不因檢測工作影響本工程項目的建設進度和竣工驗收,中選人需在投標報價中綜合考慮該項協調工作的費用。b.在進行檢測任務的過程中與該工程相關的施工單位、監理單位、設計單位、業主、建設管理單位、建設主管部門等相關單位的協調工作,中選人需在投標報價中綜合考慮該項協調工作的費用。c.檢測數據的有關信息如需通過連接系統進行傳輸報送,中選人需在投標報價中綜合考慮該項協調工作的費用。
2)成果文件:現場檢測工作完畢后 7個工作日內,中選人向采購人提交一式六份正式檢測報告原件。
3)檢測成果必須滿足質監及相關政府部門的驗收要求。如因中選人原因缺少檢測報告成果資料或檢測報告成果資料不符合要求而造成本工程項目無法竣工驗收的,中選人負責無償復檢或補檢并承擔全部責任,造成采購人損失的,中選人還應另行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