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松滋市農田建設整理中心2024年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預算編制競爭性公告
【項目概況】
松滋市農田建設整理中心2024年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預算編制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松滋市政府采購電子交易平臺(https://sz.hbncp.com.cn),網上報名后下載。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3日09點3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編號:SZCG-2024-117
2、采購計劃備案號:421087-2024-00950
3、項目名稱:松滋市農田建設整理中心2024年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預算編制
4、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5、預算金額:24.59(萬元)
6、最高限價:21.55(萬元)
7、采購需求:
深化設計預算編制,出具報告,提供相關咨詢服務。本項目分為3個包,
包1:服務范圍為洈水、王家橋鎮(新建1萬畝,改造提升0.3萬畝,招標控制價9.15萬元);包2:服務范圍為楊林市、紙廠河等鎮(新建0.8萬畝,招標控制價6.50萬元);包3:服務范圍為八寶、南海鎮(分別改造提升0.5萬畝、0.4萬畝,招標控制價5.90萬元)。
注:各供應商可按規定對本次采購多個包響應,供應商最多只允許中標1個包。如果同一供應商在多個包中均排序第一,則按照下列原則選擇中標人,推薦中標候選人順序為:按照包1、包2、包3的先后順序,供應商在前面包被推選為第一中標候選人后,所投其他包將不再被推薦為中標候選人。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簽訂后30日歷天。
9、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否
10、是否可采購進口產品:否
11、本項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項目(是/否)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是
13、面向中小微企業的類型為:中小微企業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即: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本項目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3、為本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不得再參加本項目的其他招標采購活動。
4、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未被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5、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根據財庫〔2020〕46號文件要求,本項目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采購(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單位視同小微企業),供應商必須是符合《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的中小微企業,并提供真實有效的《中小企業聲明函》,其中監獄企業提供省級以上監獄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出具的屬于監獄企業的證明文件;殘疾人福利單位提供《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