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河流治理項目遂川縣遂川江綜合治理工程(鄉鎮段)施工監理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中小河流治理項目遂川縣遂川江綜合治理工程(鄉鎮段)已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上級資金和地方自籌。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本項目的施工監理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遂川縣境內。
2.2規模:工程等別為III等,總投資約19739.21萬元,建安投資約6526.98萬元,監理費約78.3萬元。
2.3計劃工期:2024年11月01日—2025年10月31 日。
2.4標段劃分:共劃分為1個施工監理標段,施工監理項目為中小河流治理項目遂川縣遂川江綜合治理工程(鄉鎮段)的監理,詳見工程量清單。
2.5質量要求:達到現行工程驗收規程要求的優良標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監理服務項目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同時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投標文件中企業資質、擬投入人員、業績等均應為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網交易主體公示信息,否則無效。
(2)投標單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參加招投標活動的,應當出具居民身份證;投標單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參加招投標活動的,應委托其他人擔任投標單位的授權委托人,并出具授權委托書及受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證。否則,按自動棄權處理;
(3)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和有效的水利工程施工監理相應資質乙級及以上資質;
(4)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證書;
(5)擬投入的總監理工程師必須同時具備水利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和水利類高級及以上職稱證書(按《水利部辦公廳關于加強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造價工程師質量檢測員管理的通知》(辦建管〔2017〕139號)規定,國務院取消部分職業資格許可認定事項前取得的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在實施統一管理新制度出臺之前繼續有效,新制度出臺后,執行新制度;按《關于印發江西省非國有企業高級工程師等3個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的通知》(贛人發〔2005〕11號)規定,非國有企業技術職稱無效);監理機構配備人員:總監理工程師1名、監理工程師1名需實行打卡考勤制度,具體根據省廳相關文件執行。另需配備不少于4名的現場監理員。
(6)投標人未處于被責令停業、取消、暫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標資格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