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納雍縣2024年寨樂鎮農村人居環境綜合整治建設項目采購公告
項目概況
納雍縣2024年寨樂鎮農村人居環境綜合整治建設項目 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畢節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業務系統中獲取招標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14日10時00分 (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P52052520240009PQ
項目名稱:納雍縣2024年寨樂鎮農村人居環境綜合整治建設項目
預算金額(元):525000
最高限價(元)(如有): 525000;
采購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簽訂后10日歷天供貨并安裝調試完畢。;
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不接受
標項名稱:納雍縣2024年寨樂鎮農村人居環境綜合整治建設項目
數量:1
預算金額(元):525000
簡要規格描述或項目基本概況介紹、用途: 納雍縣2024年寨樂鎮農村人居環境綜合整治建設項目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納雍縣2024年寨樂鎮農村人居環境綜合整治建設項目: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1)有合法有效的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或“多證合一”的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2023年度的審計報告(包含資產負債表、利潤表(或利潤表及利潤分配表)、現金流量表和財務報表附注,注:審計報告未加蓋審計機構公章、未提供審計機構營業執照、未提供執業資格證及三表一注未加蓋會計師事務所審驗章均視為無效);或提供其基本賬戶開戶銀行2024年3月以后出具的資信證明;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的承諾。
(3)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違法違規記錄:提供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供應商及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重大違法記錄是指供應商因違法經營受到刑事處罰或者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的書面聲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承諾。
(5)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的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