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沛縣石灰窯排澇泵站建設工程液壓啟閉機標
沛縣石灰窯排澇泵站建設工程液壓啟閉機標
招標公告(資格后審)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沛縣石灰窯排澇泵站建設工程已由沛縣城鎮排水工程建設處以沛經審發【2023】126號文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國債及縣級配套,項目法人為沛縣城鎮排水工程建設處,招標人為沛縣城鎮排水工程建設處,項目代建機構為/,招標代理機構為江蘇建協全過程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沛縣石灰窯排澇泵站建設工程液壓啟閉機標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建設地點: 沛縣漢源街道石灰窯大溝與沿河交界處。
2.2 項目總體建設內容: 石灰窯節制閘改造為閘站一體排澇泵站。主要建設內容包括站身主體工程、清污橋機、過橋涵洞、進水池、出水池、上下游連接段等;
總投資金額:約 4688.45萬元。
2.3 本合同項目招標范圍:沛縣石灰窯排澇泵站建設工程液壓啟閉機標,對應投資金額:約295.79萬元。
投標人中標后負責上述設備的再設計、制造、工廠試驗、出廠檢驗、運輸、卸貨至指定地點、提交 圖紙及說明書等有關技術資料、指導安裝和試運行、參與各項驗收、提供對運行和維修人員的培訓、完成售后服務等; 接受監理人的監造, 承擔相應的設計聯絡工作及完成合同規定的協調工作等。
2.4 本合同項目計劃工期(或交貨期): 2024 年 11月 1日前具備交貨條件。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資格條件
(1)具有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的生產廠家;
(2)業績要求:投標人自2019年9月1日至今必須具有類似產品的供貨業績(類似業績指:單項合同金額不小于100萬元的液壓啟閉機供貨合同);業績證明材料以中標通知書及合同協議書掃描件為準,兩者必須同時具備,時間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
(3)信譽要求: 被各級政府信用管理部門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單位) ,在失信記 錄解除前, 不得參加本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不同網站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信息存在差異的,以“信用中國”公布的信息為準)。
(4)其他要求:按招標公告的要求繳納投標保證金。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