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老龍口水利樞紐工程環境影響后評價項目公告
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項目根據國家環境保護總局《關于吉林省老龍口水利樞紐工程環境影響復核報告書審查意見的復函》規定,開展吉林省老龍口水利樞紐工程環境影響后評價工作,項目業主(招標人)為吉林省琿春老龍口供水有限責任公司,招標代理機構為吉林省中誠招標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自籌資金。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環境影響后評價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內容
本項目位于吉林省延邊朝鮮族自治州琿春市哈達門鄉一松亭村,本次招標分1個標段。
項目名稱:吉林省老龍口水利樞紐工程環境影響后評價項目。
招標項目編號:jlzc-24016
招標內容:吉林省老龍口水利樞紐工程環境影響后評價項目(詳見招標文件發包人要求)。
服務期限:自簽訂合同之日起為期15個月。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形式,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且經營范圍應包括本項目招標內容;
3.2投標人應在生態環境部環境影響評價信用平臺注冊登記,擬派出的項目負責人需具有環保類高級職稱,且具備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證;
3.3信譽要求:①拒絕列入政府取消投標資格記錄期間的企業或個人投標;②投標人近三年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③對在“信用中國”網(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及其他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等規定條件的投標人,不得參與本項目;
3.4投標人近三年財務狀況良好,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企業需提供成立當年至2023年財務審計報告,2024年成立的企業需提供銀行資信證明);并具有近六個月內依法繳納稅收和依法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被授權人及項目組成人員公告之月起近6個月內的連續繳納的社保證明(提供以投標人名義繳納的、正常繳費狀態的個人參保證明,證明上的二維碼要保證移動終端可以掃描識別驗證真偽,如該投標人所在的地區確實沒有帶二維碼的證明,須提供網上查詢方式,否則投標無效,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供應商,應提供相應文件證明其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
3.5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報價;企業名稱不同但法定代表人為同一個自然人的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投標人不得參加同一采購項目的報價;如果出現上述情況,相關投標人的報價均將被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