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2024年昌黎縣安山鎮片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土壤改良工程(三標段)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2024年昌黎縣安山鎮片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招標人為昌黎縣農業農村局, 招標項目資金來自中央財政資金和省級配套資金,出資比例為100%。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有機肥采購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1)建設地點:昌黎縣。
(2)采購貨物名稱:有機肥。
(3)采購數量:1000噸。
(4)供貨地點:采購人指定地點。
(5)交貨期:按甲方要求完成供貨。
(6)質保期:一年。
(7)質量標準:合格。
2.2 招標范圍:按要求完成2024年昌黎縣安山鎮片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土壤改良工程(三標段)的供貨、驗收、及維保所含全部內容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對投標人的資格要求如下:
3.1.1資質要求: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具有與本招標項目相應的供貨能力
3.1.2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投標。
2、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
3、投標人未處于投標禁止期。
4、鄭重公告:為貫徹落實《秦皇島市工程建設領域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將直接移交掃黑除惡辦公室處理:
(一)投標人串通投標、以行賄手段謀取中標、掛靠或借用資質投標等惡意競標行為;
(二)投標人脅迫其他潛在投標人放棄投標,或脅迫中標人放棄中標、轉讓中標項目等強攬工程行為;
(三)招標人與投標人串通,設置不合理的招標條件,限制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或招標人以任何方式規避招標;
(四)招標人與投標人、招標代理機構串通投標,或者投標人已向招標人、招投標代理機構或者評標委員會行賄的手段謀取中標;
(五)招標代理機構代理行為不規范、代理人員非專職專業人員;招標代理在評標過程中以投標文件有瑕疵為由向投標人索要不合理費用的行為。
(六)評標專家評標行為不規范、不客觀、不公正履行職務。在評標過程中故意拖延評標時間、或評標結束后拒不簽字以索要高額評標報酬的行為;